电影有点夸大Freddie的脆弱,他有孤独寂寞的时候,但是他从头到尾都是个硬汉,哪怕骚气逼人。他对规则,对权威,对疾病,不曾低头;他自信肆意,我们都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那个躲在角落里不太安分的灵魂,所以他在人群里闪闪发光。
我喜欢他们的经纪人Jim Beach,Freddie说你应该叫Miami,律师出身的他欣然接受,你可以说他识相也可以说他不拘小节,反正他的内心不古板。Miami临危受命成为他们的经纪人,在演唱会偷偷调高音响,有点鸡贼也有点调皮。他和Band其他成员一样,本来有着一条既定的路线,牙医,物理学家,电气工程师,但他们就是不甘心如此,所以他们才是英雄是冠军。
Mary爱Freddie,否则不会在分手后还守在他身边。她说我知道原因所以不能怪你,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人能接纳同性恋。她理解爱不分性别,如同她帮Freddie挑衣服时,她说男女又有什么区别。她爱他的一切,他的才华,他的自信,他的臭美,他的龅牙。其实Freddie也同样爱她,那个他专心求过婚的女孩。
很遗憾他们没能最终没能获得世俗所期望的爱情的样子,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但他们彼此间的信任已经超越了人世间大多数夫妻。大雨滂沱里她唤醒了他,深夜里他深深思念她。影片外的现实生活里,Mary悉心照顾了生病的Freddie,而Freddie成了她孩子的教父。撇开所有表现形式,爱的内核不就是信任和善意么。
我们为Freddie的离经叛道欢呼喝彩,但是他也一直在奉行他父亲教育的good thoughts,good words,good deeds。
所以,如果,不能恣意妄为,闪闪发光,那么起码善良吧。
波西米亚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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