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改过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过在杀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恋命,杀彼养己,岂能自安?
——《了凡四训》
袁了凡刚才说的前日杀生,今戒不杀;前日怒詈,今戒不怒,是事上改。现在他说比事上改要好一些的是理上改——善改过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就是善于改过的人,要比事上改要高一级的,在没有改这个事情之前,先要去明白这个事情为什么要改,就是要未禁其事嘛。前日杀生,今戒不杀;前日怒詈,今戒不怒,在还没有戒杀戒怒之前,我就先搞明白为什么不杀不怒,这叫理上改。这个地方再说一下,这个理不是指的天理,不是指的良知,仅仅是换个信念系统,换一种认知。
但这个认知如果认知到终极就是明心见性,不是终极就是在信念层次玩,袁了凡这个地方讲的还是在信念层次改,但如果你这个理改到最终极的,就是般若智慧,那也是一种理。般若智慧就是无上正等正觉、正知正见了,也就是意识主导论,这是真正的从最根本的理上来改的,就是你明心见性了,你悟道了。但是袁了凡从他书中来写的,他不是,他告诉你的是信念系统的一个改变,信念系统就是你认知的一个改变,就是明理,你要明白所谓的一些礼仪规范,或者说所谓的一些道德规范,这个意思。他说如过在杀生,就是如果你原来杀生,现在你就要思考了,就是如果你原来经常杀害动物,你就要思考了:上帝好生,物皆恋命。
——节选自《了凡四训》第37集之东灭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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