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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后总结(三)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读后总结(三)

作者: 践行的兔子 | 来源:发表于2019-11-28 15:45 被阅读0次

    接下来,我再总结汉、唐、宋、明和清五个朝代的经济制度,即赋税制度。

    (一)汉代

    汉代“轻徭薄赋”。战国时孟子讲过“什一而税”是王者之政,可见战国税额是不止什一的,在孟子以为什一之税已是很好了。可是汉代税额规定就只有十五税一。而且实际上只要纳一半,三十税一。在文帝时,曾全部免收田租,前后历十一年之久。然而汉代税制,有一个大毛病。当时对于土地政策,耕者有其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私有,他可自由使用,也可自由出卖,就形成了兼井。耕户卖去了他的土地所有权以后,他就变成一佃农。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是很高的。有的高到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政府减轻田租,只便宜了地主,农民没有受到分毫的好处。

    (二)唐代

    唐代的田赋制度称为“租庸调”。“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仍缴还政府,在其授田时期,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这是一种“均田”制度,承北魏而来。说到租额,则仅为四十税一。“庸”即是役,乃人民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较之汉代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又减轻了。“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

    (三)宋代

    宋代赋税制度,大体也是由唐代两税制沿下。两税制度把一切赋税归并为单一的两税。租庸调是三个项目分列的,对田地有租,对丁役有庸,对户籍有调。两税法田租额增高了。政府收取田租之后,如要修机场、筑道路,应由政府出钱自雇工役。如政府需要糖或其他物品,也应由政府出钱自买。政府向民间收税,则全归入一个项目下。这样过了多少年以后,军队到了一地方,依旧要民众帮忙如修路之类,又要征发地方特产。

    (四)明代

    明代经济方面。关于制度,无甚特创。自明迄清,国家对于赋役,都有一种重要的册籍,名叫“黄册”和“鱼鳞册”。“黄册”是登记户口的,“鱼鳞册”是登记田亩的。直到清代后期一百多年间,黄册没有了,户口很久不调查;但鱼鳞册则相沿至今。纵有许多改进,但依还是明代创制传下。这是值得提及的。

    (五)清代

    同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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