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打电话来说,四十二岁的表妹桦要带着十六岁的儿子和四岁的女儿嫁给一个比她小两岁的未婚大龄男青年,据说之前做生意失败了亏损了一百多万,现如今养了一千多只羊等待售卖呢。桦的老公三年前在外面跟人开搅拌车,一天晚上莫名其妙地死了。老板说做了尸检才给赔钱,是厂子里的责任,该赔多少拿多少,是自身的疾病的话,一分钱不拿;如果不做尸检的话,出于人道主义,厂里可以给与八万块钱安葬费。桦和家里商量怕到时候查出自身疾病,厂子里一分钱不赔,所以和公公婆颇商量下就领了八万块钱安葬费把人拉回了火化了。
桦正哭哭啼啼地间,老公的哥哥突然跑出来说他死去的弟弟还欠他八万块钱。就这样这样一笔赔偿款进了老公哥哥的腰包。这个人不念着弟媳一个人还得拉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决意夺走了自己弟弟拿生命换来的八万块钱。这个人曾经有短暂婚史,后来媳妇受不了他的吝啬喝没有算计的胡吃海喝就离开了。现如今桦的公公在郊区有一个带院子的四层楼房等着拆迁。
当时桦的老公死了以后,不少亲戚在后面说,希望桦和她伯子哥组合成家庭,一起抚养大一双儿女赡养老人,这也许时最好的安排。可是桦看出伯子哥不务正业并且心地狠毒,她死活不同意。她伯子哥又想出一招,要过继当时才一岁的侄女做自己的继承人,话也拒绝了,说郊区的房子不要也罢。
这会桦准备嫁给的中年男子一不嫌弃她带着一双未成年的儿女,二他愿意接纳两个孩子,视若亲生。桦并没有把自己再婚的消息告诉婆家人。她心地单纯说,自己要嫁的人肯定得担负起养育自己两个孩子的责任,不然自己可以不嫁。她想婆家人也拦不住她。或者一定阻拦的话,她可以和他们一刀两断,孩子可以改做继父的姓。
也有人劝她,男孩子十六岁了,可以放手丢给公公养活的,将来他可以继承他死去父亲留下的房产。如果你就这样赌气都带了去,将来伯子哥可以说你带走了儿子,将来独吞家业。而且你把即将成人的儿子带走,现任丈夫此时为了娶你委曲求全,如果将来反悔,定然留下后患。
大家评评,再婚的表妹是把十六岁的儿子带走还是留给前公公家呢?恳请大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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