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身边,时时可见因爱生恨的事例。在调解室里,在法庭上,夫妻反目,互相指责、辱骂、扭打,甚至更为不堪入目的行径,都随处可见。就像那位始终不肯放手,自己得不到也要将别人搞臭的老头一样,让人活生生地看见了人性丑陋的一面。
说是因爱生恨,实在是一个笼统的说辞。或许当初是爱了,但如果从事后的角度回放,就会发现,根本就看不到一点点的爱,当初的所谓的爱,也只不过是私欲。因为,如果真有那么一点爱,还念着一丝对方的好,那么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在一起了,至少也应该好合好散,不愿祝福对方,至少也不应去伤害对方,更不必来个鱼死网破,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走上一条无法回头之路。
这么浅显的道理,懂得的人并不多。
老古话说,一夜夫妻百夜恩,就是要让人记住别人的好。两个人在一起,总是缘分,哪怕是不该发生的故事,也是一种错误的缘分,同样也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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