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浮起一位男同学,胖乎乎的脸,稍圆的头,嘴角还残留吃过饭的碎屑,裤脚一个高,一个低,人送外号“肥仔”。记得小学4年级,下午翻开文具盒准备写作业时,发现铅笔不翼而飞。肥仔热心帮忙寻找,而且提供一条重要线索。班上有一位邋遢的女同学,从来不在意自己的形象,同学们经常说她头发像鸡窝,好像手也不怎么洗,姓樊,那时觉得这个姓很奇怪。肥仔暗示樊同学拿走了铅笔,还说他丢过一次笔,就是在她的书包里找到的。我跑去向她索要,可她始终没有承认。失望而归,把她记在了自己的提防黑名单。放学的时候,肥仔跑过来递给我一支笔,上面熟悉的牙印证明是我丢失的那支。“樊同学偷走了,我帮你拿回来的”,肥仔气喘吁吁地说。顿时觉得肥仔乐于助人,友善可爱,平时和他的交流也多了起来,对他的求助也尽可能满足。然而,看似平淡无奇的小事出现了反转,使我明白了什么是人心叵测。一次又发现我的橡皮不见了,几乎不经过大脑决议便认定樊同学是贼,问她时得到的依然是没有拿。和肥仔关系算比较不错,无意中翻开他的书包,我的橡皮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事实胜于雄辩,没有和他过多言语,至此,他的身影被打入我的人际冷宫,谈的不多,玩也停了。
再次发生失窃,是在上大学逛街的时候。周末难得有放松的良机,相约三五好友,踏着秋风,顶着夕阳,一起迈步在繁华的城市,穿梭在小摊商户之中,应接不暇的小物件,总会吸走好奇的目光,停下来把玩,问价。当手下意识摸裤子,确认裤兜里钱包是否还在时,口袋已经空空荡荡。第一反应,遭贼了。钱包里装了身份证,还有300块现金和几十块钱零钱。当时摊主看见了,可是她没有提醒。因为她害怕小偷的报复,虽然生气于她没有挺身而出,可是理解她没有这样的义务。本来兴奋的心情大打折扣,不过庆幸出门前的第六感,当时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心里面不踏实,顺手从钱包里面抽走了500元。知道报警毫无意义,只当破财免灾,自认倒霉。也叫花钱买个教训,吃一堑长一智。
再失窃的就是爱。暑热夏长时确定的关系,寒冬腊月时候分的手,由对方主动提出。归根结底是自己太过于自我,本来相处的不错。对方征求我的意见,问我是否可以和公司同事介绍的男孩见面,自认为优秀的我稍作思考,然后欣然同意。在KFC门口等了一个下午,纯真的爱被窃一空。换来的是一把伤心泪。流过之后,长大了,成熟了,释然了。人生中,肯定会有几件被窃的物件,或无价,或有价,都能让我们明白,任何事物人,不可能在我们生命中陪伴很久。他们的失去,也有他们失去的意义。
人在江湖,总归还有主动窃取的荒唐事。记得小时候的大动作是过年走亲戚时和姐姐在姥姥家的联合行动。趁父母和阿姨们外出逛街,守在家里的我们锁上门无聊地翻腾东西,后来一玻璃罐白糖让我们欣喜若狂,找几个塑料袋,谨慎小心地用手从瓶子里抓出白糖装进去,掠夺了一大半才心满意足地系好塑料袋,把战利品塞进来时背的行李包内。接着,我们把带来的衣服全部塞回包里。母亲还在半路上,我们就争着喊着要回家,而回家得坐半天的汽车。小孩毕竟有点傻,洒落在外面的白糖暴露了行迹,母亲掏包搜到了“赃物”。虽然没有大人指责我们,但那时心里像霜杀,脸上也不光彩,恨不得自己有双翅膀,高飞离开尴尬地。
小学时的主动出击,只不过为了买辣条、花炮、方便面、火腿肠之类的零食和玩物,于是把黑手塞进了父母的衣服兜里。好像在母亲上衣兜里偷过10块钱,可是母亲发现钱丢失之后,开始四处找,那时的钱相对值钱,家里的每一笔花销都有数。自己由于害怕被发现受惩罚最终交还给了母亲,谎称钱是在地上捡到的。可贼心不死,转移目标又向父亲的衣兜里下手。俗话说的好,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捉!侥幸成功两次之后,也逃脱不了被发现的命运。处罚令我今生难忘,同时留下了心伤。
窃或失窃,皆因物起,内心不会安宁。犯错能改,照样解锁英雄气概。失乃为得,教会我们超然物外。活一颗自由的心,行正影直,无所羁绊,坦荡饮眠。
(2019年6月21日,周五,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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