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的根源--需要
感受根源于我们自身的需要,这是非暴力沟通的第三个要素。我们的需要和期待,以及对他人言行的看法,导致了我们的感受。听到不中听的话时,我们有四种选择:
(1)责备自己。例如,有人生气地说:“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自私的人!”我们可能会自责:“哦,我没有考虑别人的感受,真是太自私了!”这会导致我们内疚、惭愧,甚至厌恶自己。
(2)指责他人。这时,我们也许会驳斥对方:“你没有权利这么说!我一直在乎你的感受。你才自私!”在争吵时,我们一般会感到恼怒。
(3)了解我们的感受和需要。这时,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们有些伤心,因为我们看重信任和接纳。
(4)用心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这时,我们也许就会想“他伤心生气可能是因为他需要体贴和支持”。
指责、批评、评论往往暗含着期待。对他人的批评实际上间接表达了我们尚未满足的需求。如果我们通过批评来提出主张,人们的反应常常是申辩或反击。反之,如果我们直接说出需要,其他人就较有可能做出积极的回应。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其一,“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义务使他人快乐;其二,“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其三,“生活的主人”——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时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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