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特别喜欢一个男孩子,曾经以为他就是永远,每次下课奔跑着第一个进入小超市给他买奶茶,买各种零食,以为这一切会换来言情小说里那般的甜蜜,其实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
我们在一起过,但从始至终没有像别的情侣一样拉过手,连最羞涩的摸头杀都没有,再后来连问候都没有,以至于我承受不住冷暴力,自己主动结束这段外人眼里“根本不般配”的感情,分手还是让他的同桌提起的,只记得当时,突然他从座位站起来,大声欢呼,“终于解放了”脱口而出,
这句话。让我的自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人必须要有自尊的)记的当时我并没有因此妥协,名义上我们结束了这段不合时宜的恋爱,现实中是我天每晚上哭的撕心裂肺,以至于那年艺考完以后本该去市里补习文化课,后来因为临近毕业以后见不到他,执意又回到我们县城的高中,跟他一个班,一扭头就会看到他。(是我当时最傻的决定了)
六年后某一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为什么当初他都那么伤害你,你还是那么执着,他并没有多好,只是因为你的喜欢给他镀了金。你把他放在最好处,是因为你喜欢他,而他认为,你本该这样,是你给他伤害你的机会。如果这份喜欢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或许就少了份难过,但青春不就是这样吗?没有轰轰烈烈的喜欢,没有对感情炙热的感觉,那青春将毫无意义,后悔的并不是遇见你,而是后悔当时的自己对自尊这件事看的如此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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