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少会选择我最爱的人。简。你肯嫁给我吗?”
“肯的,先生。”
“一个可怜的瞎子,你得牵着手领他走的人。”
“是的,先生。”
“一个比你大二十岁的瘸子,你得伺候他的人。”
“是的,先生。”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泪,这该是怎样坚定的誓言,不需要众人的见证,不需要金银手饰的点缀,不需要花前月下,只要你在,只要你需要,我会一直在。
别人都说她是个怪人,是个小不点儿,是个特别叛逆的孩子。养她的姨妈嫌弃她,表姐鄙视她,表兄对她更是侮辱和毒打;学校的施主罗克赫斯特当着全校师生诋毁她,把她置于耻辱台示众;只有他,罗切斯特先生说她是精灵,点亮他的生命,让他枯萎、颓靡的心看到了希望。他说:“我不喜欢把手放在雇工的手里,但让简的小小的指头挽着,却很愉快。我不喜欢佣人不停地服侍我,但是简温柔体贴的照应却永远是一种享受…”那是多美的爱情啊,彼此深爱,彼此倾心,彼此天性丝丝相扣。
她一踏进桑菲尔德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她爱上了那个坏脾气、不言苟笑地主人。可是她始终不卑不亢,尽管在她的爱人面前,她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她说她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他说话,而是她的灵魂和他的灵魂在对话,彼此平等。她的骨子里有股劲儿,那种坚持独立的劲儿,包括她对爱情。在罗切斯特第一次求婚时,她一次又一次拒绝他的珠宝,拒绝他的吹捧。她说她只是她,她不愿意做那个披上那些珠光宝气地八哥,她希望他们的爱情简简单单的。
我一直在想,这该是怎样的一个女性,面对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兄的侮辱和毒打没有唯唯诺诺,忍辱偷生,而是选择反抗,来自一个小孩子稚嫩的反抗;面对学校的施主罗克赫斯特的诋毁,她没有沉沦,而是在同样受辱的海伦那里获得一种内在力量,坚强地活着;面对权贵的诱惑依旧坚持自己的原则;面对心爱的人的欺骗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开,尽管她很爱他;面对不爱的人果断的拒绝,尽管约翰是她危难时刻的救命恩人…她确是很有主见,很有原则,她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书中说:我和他相处,永远不知疲倦,他同我相处也是,就像我们对搏动在各自胸腔里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相聚时一样欢乐,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彼此心心相印。这就是爱情吧,最简单的爱情吧,没有阶级,没有偏见,没有世俗的不理解,只是我爱你,你爱我。
祝福你,简.爱。也期望我能遇到这样的爱情,晚一点没关系,只要最后是他,只要最后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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