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卦第八
坎上
坤下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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