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前三章,感受到了些不一样。国外的文学作品里的名字实在难记,书的开头是在介绍大背景的。毛姆的作品和之前读的《围城》有个很大的区别,就是主人翁是用“我”来写的,而不是一个特定人物。这是让我能够感受到巨大的不同的。“我”会是有一种较强的作者的代入感,而“方鸿渐”会给人一种这个人物是鲜明的,与作者独立的,塑造的人物。
读书嘛,都是从上帝视角看作者打造的故事。
今天不知是因为下雨还是什么有一种丧丧的感觉,心情一点也不开阔,看了会儿书觉得平静了不少,关灯准备休息了,晚安!
明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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