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主人公哈罗德接到了一封由贝里克郡寄来的信。阔别了二十年的朋友奎妮一直音信全无,此刻刚得到消息,奎妮却已身罹癌症,哈罗德决定回封信给奎妮,在去寄信的途中越走越远,一路横跨整个英格兰,走路到了奎妮的疗养院。
哈罗德的生活是灰色的,人生的天空布满阴霾,小的时候,母亲在他十六岁时毅然抛弃他,离他而去,父亲参军回来,变得酗酒凶狠。父爱与母爱,他重来没有体会过,只是孤独,长久的陪着他。带着这些匮乏,成年后,他和莫琳结了婚,他们的结识是浪漫的,在一个舞会上,他全身释放内心的狂野与孤独,身外无人,翩然独舞。却被隔着一整个舞池的莫琳看中,他还记得那一刻疯狂的挥舞四肢的感觉,仿佛要在这个美丽女孩的见证下甩掉过去的一切。多年以后,想起这一刻,竟是全身心的拥有与满足。然而,成年的婚后的哈罗德带有儿时的情感匮乏,他并不懂的怎么和妻子与儿子相处,以至于儿子在二十岁那年在自己搭建的花棚里上吊自杀。因为儿子的离去,莫琳像变了一个人,布满阴霾的天空雷雨交加,哈罗德从此酗酒买醉,因为酗酒在自己工作的厂里把老板母亲的遗物打碎,当时还是同事的奎妮却帮哈罗德背了黑锅,之后,奎妮被解雇,了无音讯。哈罗德重复着生活的黑暗,一去二十年,渐渐老去。直到,那个再平凡不过的星期二,他接到奎妮的信。往事便又瞬间回来,带着满满的苦涩。哈罗德本想去回一封信,却路过了一个个邮箱,然后渐行渐远,也许他自己也不明白他要走路去见奎妮的这一想法怎么突然就蹦出来,也许是那个遇见的加油站女孩的一番话,或者其它什么的幡然领悟。就这样简单的上路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走了627里,历时87天,从英格兰的最南端走到最北端。
一路上,他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不断回忆自己的过去,那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一件件剖析开来,在肉体的伤痛与疲惫的恍惚中展开,此刻就只有悔恨与愧疚。他看到了儿时的自己,看到了父母亲关系的破裂,看到了对儿子戴维的不尽责,看到了对妻子莫琳的不理解、不爱护,看到了对朋友奎妮的亏欠,以及,看到了自己生活的不堪。他说:我把所有都弄糟了。
只是,为什么要到此刻才明白呢?为什么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呢?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的精神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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