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21, 被分到一所离家特别远的偏僻学校任教,那村子几乎没有一条好路,每个周五都会下雨,绵绵不断的细雨如同我潮湿的心,一个人走在泥泞的路上,或穿着胶鞋,或打着赤脚,裤腿儿卷得老高,身上哪儿哪儿都是泥点子,这使本来土气的我更土了,我沮丧极了。
那个村子我戏称它为“北大荒”。那个村子也是养育她的村子,她,大眼睛,长睫毛,鸭蛋脸,头发卷卷的,扎成两个小辫儿,清纯而时尚,完全和这个村子不协调不搭边儿。她也在这所小学任教,教语文,兼任学校的教导主任。
学校里还有一位从他乡分过来的小曹,她是学音乐的,经常哼着小曲儿,穿着高跟鞋。她背井离乡,心情也不像她的歌声那般嘹亮。
我和小曹住在学校前排的平房里,一人一间房,集厨房卧室于一体,自己从家拿的米面菜,用的是煤炉,我俩都不怎么会做饭,顿顿都是凑合。
她可能看出我们心情的沮丧和生活的窘迫,以东道主的身份多次邀请我和小曹去她家聚餐。她厨艺特别好。清瘦的身材套上大大的罩衣,一把锅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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