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入高中以后,失去了周子成,我的生活变得越发死水微澜。我常常坐在窗边发呆,看着窗外的树叶,觉得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与我无关。
与我恰恰相反的是,沈熹突然从众矢之的变得大受欢迎。时代在发展,人们渐渐开始对金钱产生了一种盲目的崇拜,无论如何,有钱就是正义。
所以像沈熹这种睡在金山上、长得漂亮、成绩又好的少爷,一夜之间从过街老鼠变成了人人崇拜和喜欢的对象。
他的抽屉里每天都塞满了女孩的情书,三天两头就有人跟他表白。他开始打篮球,个头飞快地窜起来。听说他学了剑术和拳击,身上有了线条流畅的肌肉,远远望去,像是一棵白杨树。
他再也不会动不动就眼泪汪汪地大哭,对此我感到十分遗憾。惹沈熹哭,曾一度是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周周,”沈熹按照惯例每天给我进贡,在看我狼吞虎咽地吃掉一盒饼干以后,他犹豫着开口,“你有没有想过,把头发留长一点?”
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留和周子成一样的寸头,穿周子成的旧衣服,背周子成的旧书包……我的一切都是周子成给的。
“不行。”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我每天都给周子成写信,但从来不寄出去。他偶尔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一切都好。周子成汇钱回来倒是很准时,跟我说他拿了奖学金,给我买了一支新钢笔。
“沈熹,”我把信叠成纸飞机,哈了一口气,然后从窗口扔出去,“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
沈熹被我猝不及防这么一问,满脸通红,支支吾吾不肯回答。我斜睨了他一眼,我真是搞不懂,那些喜欢沈熹的女生究竟是看上了他哪一点?
于是我伸出手,扯了扯沈熹的脸,他的皮肤很柔软,像是棉花糖,我玩得不亦乐乎。
沈熹还在纠结要如何回答,我又接了一句:“你说我哥要是喜欢上别人了怎么办?我听别人说,北京很大很大,有很多很多美女,也有很多很多爱情故事。”
沈熹拿着笔的手顿了顿,在纸上划了一道很深的口子。良久以后,沈熹说:“周周,我们去北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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