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脚挣扎着,瞬间瞪大的双眼似乎把这个时间吓到了。冷汗滴答滴答地落在湛蓝的床单上,我慌乱的翻开枕头,拿出被压的已经不能呼吸的手机。又是凌晨两点多。
那是什么?怎么都是同一个梦!她不应该再次出现的,我已经做了选择。我蜷缩在床头,细细地品着这个时间段的气息,是冷的,还掺杂着一股怪趣味。我缓缓的转动了一下疼痛不堪的脖颈,慢慢地望向窗外,我继续沉浸在黑里面吗?不想。我摸索着向前,打开灯的开关。那一瞬间的亮光,打得眼睛好疼好疼。一股脑,啪,又关了开关。屋子又浸在黑色的汤液中。
我转身走回床边,躺下,听着火车不断的鸣笛声。那个人怎么还是继续纠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她想做什么?她究竟是谁?脑袋被一串问题挤满了。烦闷地缩了缩肩,把被子向里靠拢了几下。
环视了一下周遭的环境,确定自己是安全的!本能的放松了好多。开始缓慢地梳理那个梦。我在和男朋友一起吃饭,她走到我的身边,牵起我的手,往外面跑。我们穿过了拥挤的人群,奇怪的是没有人注意我们,一个人也没有。我们跑到了一处公寓的下面。我呆呆地回想起了,那是我第一次做饭的地方,第一次和朋友们一起住的地方。可是她是谁?她怎么会知道这里?我不想承认我在心里已经有了答案。猜想总是很准地预兆了我们的某种心情。
我望向她,她的脸我始终看不清。或者是她在有意识的避开我的视线。我不想弄清楚她是谁了。无所谓了吗?不是。是自己那份感觉有了归宿。每天凌晨两点多,我自己惊醒在半夜,房间空无一人。我想回到那个一起住过的地方,想半夜醒来能看到她们。
我第一次和一群人住一起,是在初中的时候。我抱着吉他,进了屋子,,没人。屋子还算干净,床铺都是空的,还没人来。把所有东西放在它们本该有的位置。坐在最靠窗的位置,看了一下窗外的环境。不算喧闹的小区,老四找的这个地方我还是很喜欢。安静的不枯燥,不过分把孤独渲染的很浓烈。我在等着她们的到来。知道这里也就住不到两个月,可是还想把感情寄放在这里很久很久。
我和老四是图书室认识的,我在忧郁的写着自己的第一篇长篇小说,老四走过来坐我旁边说:我喜欢你写东西的感觉,以后一起上课吧!我并没有理她,我虽然讨厌一个人,可也并不喜欢突然闯进我世界的人。埋头继续写。直到图书馆六点关门,我收拾东西,发现桌子上有一张纸,上面是我的素描画。我很喜欢这样呈现出来的自己。我和老四就这样熟络起来。
我把四个人的合照放在桌子上,老四,大傻,仔仔还有我。老四是我们中年龄最大的。大傻是最能努力的一个傻憨。仔仔是和我性格恰恰相反的性格。我是忧郁的象征,仔仔是活宝的代表。四个不同的人却莫名其妙地在了一起。
我要学吉他,仔仔要和同学打比赛,老四要上绘画课,大傻要给我们三个做饭。仔仔完全是生活中的智障,她能把土豆整个给你炒了。老四舍不得用她那双玉手切菜刷碗,我是初期学吉他,每天吃饭都希望有人喂饭。自然,做饭的重担就落在了大傻的身上。
两个月里,仔仔每天早出晚归要进行比赛训练,老四也很早起去上课,我则要睡到中午。每天的吉他训练是下午两点到晚上八点。大傻虽然是负责我们的伙食,可她这个努力的死八婆不嫌累,每天从这里走很远去图书馆。所以每天醒来要么剩下我自己,要么就是我和大傻。大家唯一能聚到一起的时间就是晚上九点以后,吃着大傻做的饭,一起胡侃着。
我不想让这样的时间结束的,可是不是我想就可以。两个月的时间很快就到了,就像闹钟一样,定期响了。老爹来接我,我是最早一个走的,我最怕分开,最怕久住的地方不能再回去,我不想哭的稀里哗啦,更不想看着别人走。我是个自私的胆小鬼。三个人各自回到了自己新的生活轨迹上,还是学校里的交集,还是生活里的琐碎,可是那里终究是四个人在一起的地方。
有时间回一次那个地方吧!叫着老四,仔仔。三个人回去一次。我们都想你了,大傻。该去你的墓前看看你了。我知道你也想我们了。是不是?
我该继续睡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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