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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认识一个人,第一天就跟你回家的吗?

你有认识一个人,第一天就跟你回家的吗?

作者: 马晓刀 | 来源:发表于2016-09-04 10:36 被阅读32次

    我在路上走着,遇到了你,

    大家点头微笑,结伴一程。

    缘深缘浅,缘聚缘散,

    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

    惜缘即可,不必攀缘。

    随缘即可,不必强求。

    若有缘再聚,给个微笑就好。

    若无缘重逢,别忘了我就行。

    我从不奢望咱们的关系

    比水更淡泊,比酒更香浓。

    人生微凉时,

    有一段共同的回忆可以取暖,已是足够。

    谢谢你曾当我是朋友。

    来时路上,谢谢曾有你同行。

    夜深了,又翻开大冰的新书,看到这段话,

    一句一句地,看似轻轻浅浅,却直戳到我心里,化成翻滚的回忆。

    你有认识一个人,第一天就跟你回家的吗?

    是的,我认识。

    第一天,

    我只知道她的名字,

    只看到她能肉眼凡胎能看到的外表。

    很漂亮,扑闪着大眼睛,带着绒线帽,衣服也是可爱的粉色,整个人都是毛茸茸的,从雪色的世界来到我身边。

    我听她说,家离得挺远,要先找房子。

    我看着满天雪色,说:不如先去我家。

    13年12月的烟台冬天,风很冷,雪已经来了,稀稀落落地白了一地,也白了我们的冬衣,可不知为什么,竟觉得十分美好。

    也许是初出校门彼此基于同样的起点,

    也许只是一眼眼缘总觉得该发生点什么,

    这个,真不好说……

    然后,

    一个刚认识的女孩

    就莫名其妙的跟我回了家。

    也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能清楚得记得当时认识的细节。

    后来,她说她听到一句话:说如果你能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认识一个人的场景和心情,就说明你们的故事还未完待续。

    大冰说,

    故事长满天涯海角,包括你和你的故乡。

    我想,

    也包括我们的日夜星辰和各自成长吧。

    14年,隆冬已过,春寒料峭,

    我们无比盼望春天的到来,每天盼望。

    关心路上小草的变化,

    关心柳树有没有发新芽,

    关心哪里的树先开花……

    然后,

    春天来了,盛夏骄阳,

    秋风扫叶,冬雪漫天。

    四季更迭,我们迅速成长。

    好像一年内把二十年间该学习的都学到了。

    我们都为各自的项目加班、委屈、哭泣、得到认可、激动……

    这大概是成长的必经阶段,一朝蜕变,总得要付出点什么。

    到年底,

    我们最大的感慨是:这一年过得太快。

    15年,我已经有些疲惫了,

    打了退堂鼓,准备离职最终无果。

    而她,依然在成长的路上不断跃进。

    她创新了自己的版式和文风,

    做的东西一出手就知道是她的风格;

    她不仅是剁手小公举还是加班小能手,

    这一年,她越来越多的加班,成长也越来越出色,

    这没是什么奇怪的,时间总会给努力的人大大的拥抱,她值得。

    我觉得她是个很纯粹的人,

    也很容易被感动,

    工作时看张图片也能把自己看哭,

    看个段子也能把自己逗得嘎嘎乐…

    曾经,

    我信誓旦旦的跟她说,

    我会留在烟台。

    是的,想留下的时候是真的想留下,想离开的时候也是真的想离开。

    离开了,我只想说,能遇见,真是太好了。

    这一年,我还遇见一个神奇的姑娘。

    她自称大眼,某天,我刷微博,认识一种望天鱼,眼挺大,自此我就叫她林望天,一款自带网红属性的名字。

    山东小闺宁,一点都不小,一米七几(忘了七几)大高个,和我一个大学室友超像,一样的山东姑娘,一样的海拔高,一样的热情,温暖。

    这个神奇的姑娘是会什么魔法幻术吗?

    总有一股治愈人心的力量。

    你有多久没有亲手写明信片,有多久没有收到明信片了?

    记得上次手写明信片还是12年在日本的时候,异乡情绪催生浪漫元素,给朋友寄明信片,然后收到回帖,一来一往浪漫至极……

    后来,就像忘了这世间还有这样一件浪漫的事,没人给我寄过,自然我也没再寄送。

    就是这个神奇的姑娘,再一次给了我这样的温暖体验。

    那天,我一如往常的上班,清晨的睡意还格外浓重,但坐下来的瞬间我还是被一张满是暖色阳光的明信片惊喜到了。

    上面是感谢的话,是这个神奇的姑娘入职满多少天(忘了多少天,可见我对数字完全不敏感),以表达对我这个师傅的感谢。

    这是一件再小不过的事,却能让我记得尤为深刻,仿佛那是种警示宣言,在告诉我生活该有点仪式感。

    记得同事有个姐姐跟我说过:人总是会被手作的那份感动永久包围。多年以后,你会忘了TA给你买的衣服美包潮流的电子产品,但你一定记得当你打开一份手作的礼物时那种温暖的感动。

    感动归感动,温暖归温暖。

    我对这个神奇的姑娘还是很严格的。

    我一个处女座,本来就对很多事吹毛求疵,

    所以总能对她做的东西挑出很多毛病,

    看不下去的时候,我甚至会自己动手做。

    但这,对她的成长毫无意义。

    她说,她总是被他爹娘惯着的,大概是被保护的太好了。

    她说,自己也急于独立。

    那我还能惯着她嘛?

    终于,还是下决心狠心让她去做全部的工作。

    还是那句话,一朝蜕变,总得要付出点什么。

    刚带她的时候,我诚惶诚恐,怕带偏了怎么办,怕带不好怎么办。

    在这方面,我也是个新人,难得是这个神奇的姑娘求知欲旺盛,问一切所能问的问题,虽然有时候也被问得想翻白眼,但总比不问好,提问题,就是想成长的第一步。

    事实证明,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的,只要想做,只要想做好。

    我仍然会挑她很多毛病,

    一言不合就继续改,就重新换……

    想当初我也是这么过来的呀。

    她进步很快,独立运营的东西渐渐有自己的风格。

    直到最后离职的时候,做的东西已经让我觉得挑不出什么毛病了,

    文风,排版,图片,简洁,大气,精致,有卖点,有特点……

    后来,她毕业了,从第一个公司毕业了。

    开始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

    到了16年,我要离开了。

    打包好了行李,带着回忆和故事走了。

    无话,各自安好。

    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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