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总对她承诺,我们要一起看山花海雾,一起听风声雨声,一起去终南山漫步,一起去布达拉宫旅行……
同窗三年,我总觉得我们来日方长,因此才把我俩的行程一拖再拖!碰巧我不争气,居然生了一场大病。
我一病就是大半年,老师同学,亲朋好友一个一个的都来过了。
她也来过,而且一来就是三次。
我病了,方才感觉到友谊的可贵!也才开始明白 所有的来日方长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惰性生活的一种自我安慰罢了!
这世间哪有什么来日方长?
2016年大一军训的时候,我在操场上认识了她。
那时的她,额前堆着厚厚的齐刘海,小巧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玫红色的近视镜,娇小的身躯裹在肥大的军训服里面,好一副青涩的初中生模样!
这是她给我的第一印象。
我在人际交往方面向来是很被动的,奇怪的是,在我俩的第一二次交集上,都是我主动和她说的话,这个是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莫名的亲切感让我认定了她也是丹凤人,于是我怀揣着一股子“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热情跑去跟人家搭讪了!
“嘿!你也是丹凤的吗?”,
“啥?”
于是乎,这句愣头愣脑的开场白就成了我俩友谊的开场白。很傻,也很意外!
我第二次找她说话的时候,也是在军训休息时间。
别人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闲话家常,或是拉伙合拍。
唯有一个她默默地待在原地,时而抬起头看看天上的云朵,时而蹲下来悠闲地拨弄着塑胶草坪上的黑色草籽。
放眼望去,整个操场上满满的坐了一群看似喧嚣的孤寞者。
我把这些人大致分为三类:一种是为了合群而去合群的盲从者,一种是想合群而不敢去合群的迷茫者,极少的一种是压根就不想刻意合群的孤独者。
那时的我应该处于第二和第三种之间。她呢?我觉得是第三种,因为她的孤独比我的孤独多了一份镇定与从容。
于是,我又一次主动找她说话了。
“嗨!还记得我吗!”
“你是?”
结果,她告诉我她脸盲。
我说:“恰好我也脸盲,可我能在人群中找到你!”
她笑了,笑着加了我的QQ、微信。
后来,她还是个脸盲,好在她终于能从人群中认出我来了。
聊天聊得多了,我们也就认识了。我们都学中文,都在二班,如此甚好!
她的QQ头像是一个独坐柳荫下的白衣女子,我的QQ头像是一个独自吹箫的古风美人。一个“独”字,一点古风以及一段半俗半雅的友情……
生病之前,我活得像个神仙。不问琐事,不愁吃穿,躲在高高的象牙塔里,吟哦着唐伯虎的“酒醒常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她活得像个隐士,时而奔波在兼职的地铁上,时而同我聊聊诗篇。
我生病以后,变成了病房里最乖的那个病人。每天都按时吃药、定点打针;每天都乐观自信,以至于医生护士都有点喜欢我了! 而她还是那个大隐隐于市的隐者,照样时常为琐事奔波,抽空就来看我。
她第一次来医院看我的时候,带着她那本被我垂涎了很久的《雪国》。那天我们聊了好久,直到热乎乎的饭菜被聊成了冷饭冷菜,直到下午两点被聊成了下午六点半,直到她匆匆赶上回学校的地铁……
她第二次来看我的时候,说好要去我养病的出租屋的,第一天我发还给她了微信定位,可是第二天她来的时候,恰好我又住院了。她第二次来病房看我的时候,自己也才刚刚从一场流行感冒的魔抓下偷偷地跑了出来,身上药物过敏的疹子还没有完全褪去。
那天,她穿着一件优雅精致的纯白毛衣,底下搭配着一袭粉色长裙,是我们都喜欢的那种古典美。我说喜欢她这身衣服,她说是特意穿给我看的。
第三次她来看我之前,她送我的书先到了。第一天下午,快递员送来了一套三本的《海桑诗集》。第二天下午,她送来了她从辅导员老师那里帮我讨来的一枚师院校徽。那天,她穿着一件浅黄色卫衣。匆匆地来,匆匆地陪我聊天,又匆匆地赶去渭南的高铁站……
其实我也想像故事中的西门深海一样,不解地问一句“我何德何能?”。
我竟然如此幸运,如此幸运地遇见了这般温暖的友谊,如此幸运地遇见了这般温暖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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