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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发光的日子《常礼举要》对众篇之一之二

会发光的日子《常礼举要》对众篇之一之二

作者: 独一无二的小茶叶 | 来源:发表于2023-02-03 21:43 被阅读0次

    对众


    凡是三人以上就叫众。我们处任何一个场合,只要有三人以上就都是对众。

    在群众当中,我们应该表示什么样的礼貌,这个也非常重要,不懂这个道理,往往会招來很多人的讥讽。

    一、他人正谈话,不在中间插言。

    当有两个人正在谈话时,我们不能把人家正谈着的事打断,去与他们的其中一个讲话。因为这两个人可能正在谈论重要的事,或者是比较私密的事情,我们第三者插进去,就妨碍到了他们的谈话。这是很不礼貌的事。

    假如我们自己正在跟某人商讨事情的時候,突然有第三者冒昧插话,把我们之间正商讨讨论的事打断了,我们是否会感觉很不舒服?所以这一点很重要。


    二、两人对谈,不向中间穿走

    这里讨论到两个人在那里面对面地谈话,或者是坐着、或者是站着,《礼记·曲礼》里有句话:离坐离立,毋往参焉。这儿的离字不当离別讲,离就是两个人对坐在那里、或是对站在那里,或者谈话、或者不谈话,只要两个人对面坐著、站著,不要去打扰他们。

    还有不能从他们中间穿过去,在房子里面,假如说两个人对坐,当然不能从他们两人中间穿过去;但是如果在路上,两人对面站在那里,我们想要过去,他们妨碍了我们的通行,是不是要从他两人中间穿过去呢?


    这个时候我们就绕过去,从他们背后过去,如果从他们面前过去,就是妨碍他们两人。

    就另一方面讲,礼是双方面的事,假如站在我们的立场来讲,我们不能和任何人站在大路上面对面的,妨碍别人家走路。礼就是要管好自己,不管別人,就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尽管别人站在大路上挡着我们不对,但也不能从他们中间穿过去,也不能去当面纠正人家,这都是不可以的。我们还是要尽自己的礼貌,绕过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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