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雨稍微住了一下。儿子拉着妈妈的手,喊着,要出去要出去。也许上午的雨把这小伙子憋坏了吧。于是,我们仨就去了大华润下面的麦当劳,要了大薯条。儿子就可劲地吃起来。妈妈还说这是他第一次吃。儿子的速度可比妈妈的快多了。因此,十分钟不到,一包大薯条就被消灭了。儿子继续喊,还要还要。我俩见了,心里暗笑,于是商量又买了包中薯条。见到来了新的薯条,儿子又狼吞虎咽起来。很快又吃完了。不过这次小伙子差不多吃饱了。
晚上回到家,妈妈试着做薯条给儿子吃。做时,我俩起了争执,就是些谁付出多谁需要安慰的问题。结果也是一样,没有结论。我不高兴地偷跑到书房去收拾明天要带去上班的东西。正收拾时,儿子跑着给了我一条摸了番茄酱的薯条,让我吃,还说,薯条有番茄酱。我看着儿子认真的样子,有点把持不住。儿子看我吃完跑了出去。
一会儿,他又拿着一条长薯条给我吃,嘴里还说,爸爸吃薯条,有番茄酱,一一自己弄的。这时,我才发现薯条的顶部确实有一点的番茄酱。我吃了,心里特感动。一一懂事了,知道爸爸妈妈吵架,所以来哄我了。他这时是不惜用自己最喜欢吃过的薯条,来换取爸爸妈妈的欢笑的。而我们尼?
一一懂事了!我的眼睛红了。
我得承认家里的事,都是靠老婆撑着。她付出比我多几十倍都不止。而且还要忍受我的坏脾气。以后,我要好好表现了,要像一一一样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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