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来说,每周的星期天是我最喜欢度过的日子。我心中的星期天,天空永远都是晴朗的。每个星期天的早晨,我都能感觉到花香草绿、鸟儿歌唱,就连街道都比往日平坦宽阔。
星期天,我都会带着像和恋人约会的心情前往教会去做礼拜。正常情况下,我早起洗漱,穿好正装,快乐的从家出发。
家里到教会大约五十分钟,这一路人不多,我边走边唱赞美诗,几首诗歌下来,就到车站了。这样重复了近十年。
记得零八年的冬天,温度特别低,路上积雪也很厚,走在冷风中,我这还算苗条的身材感觉都快被风刮跑了。但是一踏进教堂的门,就好像穿越了一样,看见张张笑脸,身处教会好似天堂。
我爱去教会,从最开始的怯生生到现在的各种熟悉,在其中成长很多。
我去聚会的教堂,是这座城市最早开放的教堂。这里有好多头发花白的长者,虽已七八十岁了,身体仍然健硕,头脑清晰,歌声优美,待人慈爱。
这里年轻人也很多,因为工作时间不同,所以每周日都会有四场聚会,外加一场英语证道。当然,英语证道这场基本都是年轻人,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不同国家的基督徒。
教会里有不同年龄的人,不同行业的人,健康程度不同的人,因此就出现了各种团契。有些团契是直接服务于会众的,比如:职业是医生的,他们有医疗团契,定期为会众免费议诊。职业是律师的,他们有法律团契,聚会结束后去副堂就可以免费咨询法律法规事宜。
对于不识字的老年人,常年都有识字班开课,时间是固定的,全部免费。我的一位姨,没读过书,后来识字,现在完全可以自己读圣经。
在教会里的小朋友们,有主日学课程,主日学的老师们会在家长听牧师讲道的时间,带领小朋友们学习。
再说说唱诗歌吧。在我没去过教会时,和同事朋友出去玩,看见麦克风,我敢唱。记得有一次,二十几个人,当我点完歌要唱时,就有几个人给我送花送礼物,大家都鼓掌等候。
等我唱完,一回头,发现屋里只有一位女生。人呢?都被我唱跑了。看见这唯一坚持到最后的听众,我很感激的把手里的花送给她,结果,她和我说,我不要花,我要麦克风,下首歌是我的。
刚去教会时,我就很喜欢教会里唱的诗歌。尤其听到唱诗班的赞美歌声,常常是听得特别感动,尽管我有些五音不全,还是选择学习歌谱。虽然圣经上说,敬拜上帝是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毕竟,这不能成为不学习的借口。
有人说,来到教会的人,都会很喜乐。感觉那些人都是好人,可事实上,认识上帝的人会有喜乐是真的,但所有走进上帝的人都承认自己是罪人,保罗还说过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
其实,这群人是看见上帝不能测度的能力权柄和荣耀,并那份舍己的爱,又看见自己的渺小卑微和不配。这群人是愿意悔改的一群人,虽然原来脾气秉性和思考问题与做事方法有那么多是上帝不喜欢的,还有些是不可逆的结果出现,从愿意悔改的那一刻,就会被上帝饶恕。
比如我以前,就属于牙齿伶俐之人,还有些自己的小思想小诡计。不得不说,没理辩三分表面看我是赢了,小心思也会使我利益最大化。
读圣经后才发现,人再聪明又如何,终究有太多的事情人处理不了。圣经说敬畏耶和华,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没有敬畏的心,人就会陷入骄傲的沼泽中,浑然不知。
有人说信仰是心灵的慰藉,但我觉得相信上帝是对上帝的敬畏,和对生命的敬畏。人活着总要想想活着是为了什么,若只是为了糊口而奔波劳累,那么有衣有食后还去追求什么呢?
传道书说,虚空的虚空,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已过的事后必再来。所罗门这样大有智慧的人在晚年发出这样的感慨,他总结说人活着总意是要敬畏神。
圣经里也说,总要趁可寻找的时候寻找祂。人的一生太短暂了,就像雅各说的那样: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你们只当说:“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这事,或作那事。”
所以,对于我来说,星期天去教会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嗯,这就是我的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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