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如无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然是婚个人财产。但是,婚前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可能转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仅提出存在共同债务的主张及相关借据,但无法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配偶另一方不必然有义务偿还该债务!
以上解释,供大家参考!法律原文如下: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友情是各自忙乱,互相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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