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广告可能是大裤衩的“燕舞”牌收录机电视广告,那个时代的广告还比较淳朴守规矩,可能是电视节目没有那么大的量产,也可能是没有所谓的VIP权益。最起码对于我来说,在早几年还是比较喜欢看广告的。
近些年印象比较深的是“乐事”品牌的广告,能记住是因为它具有一定的故事性。从品牌到定位再到高质量的内容,甚至请到的大都是实力派演员。让这个原本就很受众的品牌更深入人心。
一个品牌,能够如何快速打动人心,那一定是最了解客户想要什么?从普通的一袋薯片,增加一些有趣的互动话题、耳熟能详的广告语和不断更新的新口味,让它成为年轻人逛超市首选的佐餐零食;在每一瓶可乐的瓶身都加上属于自己slogan,可以当做具有仪式感的礼物。不用尝是什么味道,单靠这种用心的包装,就会成为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代言。
让品牌深入生活,让品牌与客户相关,好的内容能够留住客户,而最有效的广告就是客户本身。
薯片你喜欢吃什么口味呢?
你是爱喝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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