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说,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得到了一样还想要更多。
我说,无止境的欲望不可怕,可怕的是连欲望都是别人强加的,被动的,随波逐流的,不肯争取的。
太容易得到的也太容易厌倦,现代生活提供的很多便利,让人太容易实现自己的起心动念,也太容易获取冲动后的空虚。
不断的用一种便宜的满足来代替现有的空虚,形成了肤浅的欲望与实现。
这种表面的满足,抑制了真正欲望的产生和实现带来的成就感。
想要克制即时的满足条件太过于苛刻,于是想一想也就算了。
2
心理学有种说法,人格的缺陷往往来自于幼年时代的某种缺失。
但在我看来,这种缺失往往是由于得到的太轻易。
不用刻苦的努力,吃的、穿的、玩的,友谊、爱情、事业,都仿佛唾手可得。
于是平庸的下一代产生了,赶爷超爹成了一种奢望,安于现状成了一种态度,马斯洛的需求原理在某种程度上失效了。
3
基本满足,我从武志红那里听到过这样的概念。
最近,它在我脑中不断的盘旋,让我越想越觉着按照这个概念来行事,可能会找回失落的欲望。
太容易得到的事情尽量少做,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并没有错。
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几点睡就几点睡,可能就是过度满足。
给自己设定一个基本原则,让自己尽量处于一种“交换”的状态。
想要获得什么,必须要做另外一件事情进行抵消,让自己基本欲望实现的没有那么容易。
也许这样会有助于,让自己养成交换的习惯,让自己不会过度满足,让自己能够不再去追求廉价的满足,设立并实现更为长远,更有积累性的目标。
4
基本满足在人际交往中也一样适用。
让对方过度满足也是一种变态的宠溺。
孩子的愿望太容易实现,就变成了下一个自己。
同事的愿望太容易实现,就变成了霸凌的潜在者。
恋人的愿望太容易实现,自己就变成了舔狗。
自己养了交换的习惯,那么和自己交往的人也需要有交换意识。
毕竟换个角度向,满足别人的欲望,其实也就是满足自己想要满足别人愿望的愿望,那么自己的满足不能太轻易,需要交换。
要么自己做一些事情,要么别人做一些事情。
委曲求全的自己做事情,来实现别人的大愿望,只为了实现自己不冲突的愿望,好傻。
5
适当惩罚,就是在没有达成基本满足要求时的一种方法。
对自己,对他人都适用,这不仅是一种方法,更是一种原则。
应该可以违反,但是要被记住的原则。
适当惩罚,就是适当拒绝。
拒绝自己太容易的欲望,拒绝别人太随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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