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在歌舞剧院门前的大广场上,甲方老板掏了十二万块钱,让我办十二场演出,每场费用就一万块钱,一半给灯光音响设备 一半给节目,我负责后半部分,我的合伙人是主持人,我既是晚会导演 也当歌手 串场主持,以及所有幕后工作的筹备。妥妥滴,一个人就是一支队伍。
否则,一场五千块,嘿,还不够一个节目钱。
最夸张的,第一场演出,距离任务找到我,只有三天时间准备。居然,我真的完成了,而且,十二场一场比一场成功。
这里的“成功”,当然有一些主观,但十二场演下来,也有客观数据来证明我的主观是靠谱的。第一场演出时,广场上大概聚集了两千名左右的观众,主要都是附近居民散步溜娃 跳广场舞的;到最后一场演出时,场下观众人数大概在六千名左右,整个广场黑压压一大片。起码,这就达到了甲方老板花钱的目的“热场子”,当时我还是太幼稚,看不明白那个老板为何要花这个钱“炒热”这一片本来就挺热闹的市民广场,直到不久之后,这里竟然建成了商业购物中心,原来如此,人家只不过花了最少的钱,就拿到了最想要的数据,我在其中,不过只是一枚自我感觉良好的棋子~
幸好,我是一枚确实是在演自己的棋子,我喜欢舞台,喜欢台上的聚光灯,喜欢话筒在手中,喜欢有观众分享我的声音我的感动;我也喜欢幕后工作,按自己的理解想法编排每一个节目,像排兵布阵一般端出一台精彩的晚会。所以,即使多年以后我看懂了那十二场演出的意义,也看清楚了我在其中不过是一段被利用被压榨的事实,但我依然感谢当时出钱的老板刘总以及叫我上岗的胖哥,是他们的相信与放手,才让我有机会发现那个在舞台的前前后后方方面面都热情十足的自己。
做自己喜欢又擅长的事,就是天大的恩赐。
现在,家附近,好像又有这么个舞台,明天,我想走过去问问,你们是否需要一个舞台总监 一个歌手 一个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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