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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嘉善孙道临艺术节暨浙江省嘉善县第四届“善文化”

’2017中国·嘉善孙道临艺术节暨浙江省嘉善县第四届“善文化”

作者: 嘉善县文化馆 | 来源:发表于2017-09-20 10:58 被阅读0次
            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宣传孙道临电影艺术成就,创设嘉善“善文化”微电影文化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中国嘉善孙道临艺术节暨浙江省嘉善县第四届“善文化”微电影大赛!

                          大赛主题


                                      善水

                                      善风

                                    善文化

                          举办单位


    1.指导单位: 

    上海电影集团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2.顾问单位:

    嘉兴市文化馆

    嘉兴市电影家协会

    3.主办单位: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

    嘉善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嘉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嘉善县“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4.承办单位: 

    嘉善县文化馆

    嘉善县孙道临电影艺术馆

    嘉善县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由以上单位组成’2017中国·嘉善孙道临艺术节暨浙江省嘉善县第四届“善文化”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大赛要求


    (一)征稿范围

    1.大赛面向沪、浙两地微电影创作群体,采用邀请及自愿报名的形式参赛。

    2.嘉善县各镇、开发区(街道)均须完成治水类微电影作品至少一件。

    3.每个团队或个人均可多部作品参赛。

    (二)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

    本次大赛两大内容可供选择:

    (1)以参与者或见证者视角倡导爱水、护水、治水、节水等积极向善的社会风气;

    (2)以良好的家风家训展现善文化正能量。

    2.片长要求

    10-15分钟。

    3.材料要求

    (1)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版);

    (2)DVD播放格式光盘(720*576标清以上)AB两套,DVD数据光盘AB两套(A套统一为封面、内部仅见片名,隐去其他所有参赛信息;B套统一标明片名并署名)。

    4.时间要求

    本次大赛分两步评奖,治水类题材,须在10月10日前提交作品,角逐治水特别奖;善文化类题材,须在11月22日前递交作品,与治水类作品一同角逐其他奖项。

    5.报送要求

    (1)方式:面报或邮寄。

    (2)地址:浙江省嘉善县孙道临电影艺术馆(嘉善县政府南,文化艺术中心内)。

    (3)邮编:314100。

    (4)电话:0573-84212190(小沈、小计)。

    (5)备注:嘉善县外报送者快递至该地址后,务请电话确认。

    (三)参赛流程

    1.参赛选手报名:

    请各团队或个人自行下载或复印表格填报参赛(嘉善群文网http://www.jswhg.net/),9月27日17:00截止申报;

    2.参赛资格审核;

    3.签订参赛协议:

    (1)浙江方签约定于嘉善县孙道临电影艺术馆,时间为9月28日(8:00-11:30,14:30-17:30),联系电话0573-84212190;

    (2)上海方签约定于月底前上海面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创作补贴2000元发放:

    (1)上交作品,通过专家组初审确定合格后,付50%;

    (2)点评加工交片参加最终评奖的,再付其余50%。

    5.专家评审组评定各奖项。       

                        大赛奖项


    1.特别奖

    治水特别奖若干部(奖金5000元/部)

    2.综合奖

    孙道临奖2部(奖金12000元/部)

    杜鹃花奖4部(奖金8000元/部)

    银杏树奖6部(奖金5000元/部)

    佳作奖若干部(奖金2000元/部)

    3.单项奖

    最佳导演奖一部5000元

    最佳编剧奖一部5000元

    最佳视听奖一部5000元

    最佳男演员一名3000元

    最佳女演员一名3000元

    4.签约创作补贴(2000元/部)

    五、其他说明

    1.参评作品需通过主办方审核,所有参评作品不得包含不良或违法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作品不允许参与评奖,不享受创作补贴。

    2.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出版、未投拍、未获奖作品,严禁剽窃、抄袭。

    3.所有作品不作退稿处理,作者需自留底稿。

    4.获奖作品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其他权利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改编权,并有权授予第三方发行和播放,不再另付稿酬。

    5.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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