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提前一个月以1000元的价格订购了某航空公司全价3000元的三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王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那么,王某应当支付多少钱的退票费?是按照机票原价的30%还是打折后票价的30%。
本案例中对于“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中的机票价有争议,因为该条款是航空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此时若发生争议,就涉及到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了。
《民法典》第498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本条规定了格式条款解释的三规则:
格式条款解释三规则所以,以上案例中的“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中的机票价应解释为折后价,而非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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