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互换性,在内蒙古房屋建设建筑业中必须共同遵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2013)的规定。
建筑模数是指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寸协调中的增值单位,也是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建筑组合件等各部门进行尺度协调的基础。

1.基本模数
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基本模数的数值规定为100mm,表示符号为M,即1M等于100mm。整个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都应该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2.扩大模数
扩大模数是指基本模数的整倍数。扩大模数的值为3M、6M、12M、15M、30M、60M6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600、1200、1500、3000、6000(mm)。
3.分模数
分模数是指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分模数的基数有M/10、M/5、M/2三种,其相应的尺寸为10、20、50(mm)。
4.模数适用范围
(1)基本模数主要用于门窗洞口、构配件断面尺寸及建筑物的层高。
(2)扩大模数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开间、进深、柱距、跨度,建筑物高度、层高、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
(3)分模数主要用于缝宽、构造节点、构配件断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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