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月之恋
一晃永生离开我们已有六七年了,这些年来,一想到永生的音容笑貌就仿佛在昨天。
我和永生是高中的同学,在那所镇中学 ,我们一同度过了两年的美好时光,建立了深厚的情谊。我们年龄相仿,在那个“九板十三腔”的地方,我们所操的方言一致,交流没有丝毫障碍,更是多了一份亲近感。永生相貌英俊,是那种招女孩子喜欢的男孩,理所当然也遭到我们男生的嫉妒。他性格开朗,谈吐不俗,在我们一帮农村的孩子里显得有些鹤立鸡群。我记得那一年学校主办文艺 汇演,永生的一曲清唱河南梆子《木兰辞》语惊四座,至少打动了我。《木兰辞》我们刚刚在初三的课文中学过,其中的词句自然很熟,只是永生竟以一种近乎另类的方式将它演绎得如泣如诉,如此完美,的确让人唏嘘不已。孤陋寡闻的我们自是对永生佩服得五体投地了。那时候,永生处处显露出与之年龄不相称的成熟。他那时候便在酗酒抽烟,尤其是烟抽得厉害,是有多年烟龄的那种,我便亲见他的手指熏得发黄。现在看来,永生后来得病的确与这抽烟有很大关系。我细瞅他的手,是一张指头焦黄且手腕细小手掌粗大的手,于是我听到了从他嘴里悠悠的吐出的一个自嘲式的名词“甲状腺肥大”,这自然与他爸妈是医生不无关系。遗憾的是他并不知道呵护自己的健康,懵懂的青春,恣意挥霍潇洒的青春!我想永生终是后悔了,可惜一切都晚矣!他的一生自是可以作为今天和他当初犯一样错误的年轻人的一面镜子。
我们的英语老师那时候还是个快乐的单身汉,身材魁梧,戴一副金丝眼镜,只是皮肤有些黑,头发有些卷曲,有一个肥腩大肚子。这样一个大胖子老师胆子却很小,至少是不自信,那简直是一定的。有一天晚自习过后 ,永生从外面回到寝室睡觉,正巧我们几个室友都没睡着,便问永生去了哪里。这小子显得很兴奋,很有成就感的样子。他的描述让我大吃一惊,英语老师竟带他去泡妞!我们可敬的英语老师刚刚认识一位女孩,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带着永生一起去与那女孩见面了。我前面已经说过,永生是那种很英俊的男孩,我想英语老师带他一起去见女朋友不外乎有这么几种原因:一是活跃气氛;二是向女孩炫耀“瞧这是我的学生”;三是利用永生的亲活力找到与女孩沟通的语言(这似乎有些勉强,到底是谁相亲呢?二人世界有谁愿意找个灯泡照着,这英语老师真的是疯了。)随后,英语老师与这女友的交往便没了下文。
高二的时候,我们相继离开了那所镇中学,我到了城里,永生则到了一所地区医学院学医(他的父母都是医生,他也算是秉承了家庭的衣钵)。这一来我们见面的机会便很少。有一年,我们在城里见了一次面,那会儿他正在谈恋爱,身边有一个小鸟依人的漂亮的女友。我们随便聊了聊,他告诉我他已经从医学院毕业,正准备接父亲的班到医院上班,女友是市医院的一名护士。
后来,听说他结婚了,妻子不是那名护士而是他们当地的一位姑娘。再后来他当了那所医院的院长,正准备在事业上大展宏图一番,病魔击倒了他。那一次,他找我借800元钱,说是欠了别人的赌债。以后我电话里从他妈妈口中得知那时他被查出患了肺癌。唉,作为朋友我曾不止一次劝他戒烟,虽然我不知道他确切的病因,以我的常识至少吸烟加剧了他的病情,然而,事到如今一切都是枉然!他是学医的,可是依然不能救自己的命,这俨然是一个讽刺。
他像风一样走了,在亲人们哀伤的目光里,带着对这个世界深深地眷恋!“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澗澗……”熟悉的河南梆子又在耳畔响起,我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手拿话筒,眉头微蹙,在台上边歌边舞,用心灵倾情演绎那首如泣如诉令人荡气回肠的 《木兰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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