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有轻闲的周末,没有朋友相邀,独处也觉得不错。
起了个大早,煮了小碗面条,配点青瓜细丝,简单的早餐,是妻子喜欢的味道。
“今天出去么?”
“不想去远了。”
“哦,那我开车走了?”
“好的,没问题,我今天不用车。”
早就习惯了周末没有她,她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她从来就没有周末。
想码一会儿字,习惯性地先翻手机,看着昨天的聊天记录,突然觉得肠子都已悔青。向阳的倔,又不是没有领教过,偏又去惹她,岂不是自寻烦恼?话不说出还好,说了,似乎木已成舟,覆水难收。
她写的文章我不敢言妙,但是她那编辑般的眼光确实独到。对于我的文字,三言两语的点评,便可扎中穴位。我以为我遇上了良师益友,戏称为“互为师友”的关系,渴望着能够长久下去,也让我的文字有所突破。但我忘了,她的现实观念很浓,赚稿费才是她目前的主要任务,而我,呵呵…
的确是我要求过高,还没有分寸,在群里和她尖锐地争吵。真的就将她彻底惹恼,再寻她时,人家潇洒的挥挥手,大叔,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默默地接受了事实,权当她只是路过。路过?是的,只是路过。
既然是路过,又何须留恋?若是每一个路过都要去留恋,那么这一路走来,都不知要肠断几截?
取了外套,挽在手上,下得楼来。既然无心码字,倒不如出来走走。凉爽的秋风伴着黄叶的飘落,除了伤感,应该还有美感。我记得我曾经评一个网友的文章时,说过这样一句话:“但见黄叶随风落,我还记得它绿时。”绿时舒爽也好,黄时无情也罢,树叶对于树枝,终究也是过客。
“晨先生早!”楼下美宜家的小妹笑容总是很灿烂。
“早上好!”我也回复一个微笑。不管如何,一大早的,能够收获和给予笑容,都是可以换来好心情的。我路过她的小店,她从我的日常中路过,何时叉路分开,谁也不会去介意。这是最清爽的路过,如清风般吹过你走过的路,即使将来偶有回头,再看那来时的路,她的笑容依然是如此让人爽心悦目。
穿过河边一条约莫两里地的林荫小道,来到一处公园。公园入口处,有一株巨大的榕树,榕树下开了一家花店。花店老板娘很有灵气,那些鲜花在她手上稍加摆弄,便可千姿百态,如艺术品一般地展示在她的花店里。
老板娘别出心裁,除了卖花,还卖咖啡和茶水。门口榕树下,摆了几张精致的小圆桌。
这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喜欢老板娘泡的青茶。除了茶香,还有榕树下的阴凉,更有花店里飘出的花香,以及老板娘爽朗的笑语。这里避开了都市的喧嚣,又没有深山的寂静,人在其中,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悠然。
“你在写什么?”我见老板娘蹲在小白板前,手里拿着荧光笔,写了又擦,擦了又写。
“哦哦,是晨先生,正好你来了,帮帮我可好?我的字太难看了。”老板娘起身,见是我来了,有些喜出望外。
“这个没问题,请我喝杯茶便好。”写几个艺术字对我来说,那是举手之劳。
“你还有其他颜色的笔吗?扁平的大头笔最好。”
“还有一支兰色的和一支绿色的,你手上的是红色。”
“足够了,拿来吧,写什么内容?”
“双十一期间优惠,大致这样的主题,你如果能帮我发挥发挥,那真是求之不得。呵呵呵,呵呵呵,没想到能让你给我写广告,不收费吧,晨先生?”
真是个生意经!
三两下就写好了,见右下角有点空,又用三支不同颜色的笔画了一束菊花,没有黄色的笔,用兰绿衬托着画的红菊,倒也别致。
“这花真好看,辛苦晨先生了。给你沏一杯剑绿吧?”老板娘当然知道我的喜好,毕竟我常来嘛。
是的,我喜欢剑绿那种独有的青茶香。不必用茶壶,只用白色的玻璃杯冲泡,翠绿色的茶尖悬浮在水中,颗颗直立。
“晨先生慢用,还要什么尽管吩咐。”老板娘的声音清脆,笑容甚是迷人,手脚利落,字的确写得很丑,人却长得非常清爽。
“好的,谢谢!我可能会在这多坐一会,突然想写点东西。”我示意她可以去忙别的,不必关注我。
在这种既安静又不死沉的环境下,我是最有灵感了。于是便在榕树下,喝着青茶,用手机便笺写了这篇散文。
偶尔停下,喝一口茶,伸伸胳膊,回头望望这家花店,还有忙碌中的老板娘,看着自己正在写的题目,呵呵,这些都应该是路过。
人生中,有太多太多的人和事从你的身边路过。你自己本身,其实也是其他人的过客。
向阳是路过,美宜家的小妹是路过,花店老板娘也是路过。她们从我的生活中路过,我也只是路过她们的生活中。何时叉路分手,大家都别太在意,再美好的东西,若是过于留恋,则会显得矫情,只会徒增伤悲。
曾经以为像佚男这样的好友可能会永恒,可是佚男也逃不出过客的角色,终究她也会离开我们的圈子。真不敢将“过客”二字加在好友的身上,但是现实会让你相信这个“过客”真的就只是路过。有一段时间,我一直拿向阳和佚男相比,认为向阳是网络中的佚男,可是…我又想“呵呵”了,向阳,只不过是不小心路过而已。
思绪正浓时,手机响了,是妻子打来的。
“今晚我早点下班,我想回家吃饭。”
“想吃什么?”
“我要吃薯丸。”
“你可真会挑!”
薯丸是我最拿手的,可是工序复杂,得了,停笔吧,得去准备了。
“老板娘,先走了,茶不错。”放了二十块零钱,压在茶杯底下,起身离开了,老板娘还在忙碌,听到了我的招呼,只是应了一声,不见她出来。
曾经和妻子谈起过所谓的下辈子,她说得很是直接,“但求一世,不求来生,这辈子,也是碰巧路过,感觉好,便同路久一点。”
路过? 同路?是的,今生同路的,父母是,妻儿是,好友也是,旁人尤其是。他们从你的生命中路过,有的同路长一些,有的同路短一些,长也好,短也罢,始终会有分手的叉路口。我想说,既是路过,那就好好珍惜同路时,莫要纠结叉路口。
我要去菜市场了,必须将她喂好了,因为她同路的时间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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