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对孩子的深远影响
当今世界,离婚率的不断升高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因为婚而导致的成干上万的儿童流落街头,无人抚养与收管。这些被父母遇弃的孩子,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饱受痛苦和困扰,许多人精神踦形、心理变态,跌入了犯罪的泥坑。在我国,近几年被离婚父母遗弃的孩子数量也逐年呈增长的趋势,一些孩子因此而个性发展不全面,甚至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对孩子而言,他们的身心发展因抚养人的不同而产生差异。由父亲抚养的孩子,由于父亲大多忙于事业工作,生活往往单化,孩子通常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照顾:由母亲抚养的孩子,虽然可以在生活上得到细致的照顾,但是没有父亲的影响,致子在心理上容易产生缺陷:由祖父母抚养的孩子,因祖辈们年老体弱和文化观念上的局限性,孩子往往很难得到智カ上的引导和个性上的发展。凡比种种,都会給孩子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这对孩子未来职业的发展和个性的健康成长都有消极作用。
离婚家庭的子女所受到的影响,使他们在心理、性格、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这被我们称为离婚子女综合征,主要表现为:
第一,自卑。父母是孩子们心目中的骄做,处在一个没有父系或母系参与的家庭,孩子没有了这份忧越感,很容易产生“我的家庭是不幸的”“我是没人要的孩子”“我的命不好”等消极悲观的想法。
第二,孤僻。不和陸的家庭环境会使孩子对人际关系感到紧张,特别是在重组家庭里的孩子,由于父亲的粗心或与继父母之间的隔阂,他们的亲情交流受到限制,觉得自己在家庭中被忽视,因而产生孤独感,行为上表现出离群的特征。
第三,怯。有的父母离异后,往往把感情和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对孩子束缚过紧,管教过严,久而久之,使孩子心理负担过重,害怕自己使父母失望,因而对父母敬而远之,变得胆小帕事、怯懦退缩。
第四,逆反。这类孩子有些由于亲情的隔阂不接受继父母的管教,或继父母不便于管得太严,从小就养成了不服管,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由于对父母的离婚行为不理解,这类孩子对家庭产生一种厌恶感,早早出现逆反的心理现象。
当然,父母离婚对子女的影向远远不止这些,比起可以看到的有形伤害,有很多伤害是隐形的,正如一位儿童心理学家所说的:“对于孩子们来说,父母离婚的创伤仅次于死亡。”父母离婚问题是当代儿童面临的最严重、最复杂的精神健康危机问题。每一个孩子爱自己的父母,都渴望得到父母的体贴和照顾。所以,将要在离婚书上落下決定命运的一笔的人们,请多为您的孩子想想,切勿草率决定,以免悔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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