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

作者: 语修 | 来源:发表于2023-12-31 22:19 被阅读0次

一年365日从未中断诵读《金刚经》

1,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2,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3,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4,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所谓的佛法,其本性并非实有,如果你有一个佛法的观念存在,你已经著相了

5,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应该无任何执着的升起清净心,真正的清净心,不是有个光,有个境界,而是不住色,不住声香味触法。真正的修行,应该随时随地无所住,坦坦然,缘来则应,去则不留。

6,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如果菩萨在心中还有对自我的执着、对他人的执着、对众生的执着、对生死的执着,那他就不是菩萨了。

7,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时间也并不存在。

8,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八万四千法门,念佛也好,修密宗也好,参禅也好,修止观也好,甚至于说修外道也好,以华严境界看来,都能成就。真正的佛法是平等,无有高下的。

9,所作福德,不应贪著。

10,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众生本具的如来本性,不停住于任何时间和空间而存在,离一切分别妄念,即是如来清净本性。

11,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12,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13,念起即断,念起不随,念起即觉,觉之即无。

14,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15,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即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16,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17,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就是告诉我们,你所眷恋的,所奢望的,所痛苦的,所快乐的,你心心系念的这一切都如同梦幻泡影、露珠闪电般短暂,都将在无常中逝去。你所拥有的,只有当下而已,而这当下,也会转瞬即逝。流光已抛,那么,当下的你还在痛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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