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见即所是?
从日常的生活中就可以发现“所见不一定就是所是”。例如,水中的棍子、变形的字、海市蜃楼。
那么,事物的本质是什么?我们真的能够知道事物的本质吗?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直接实在论
也称为朴素实在论或常识实在论,认为知觉对象是不依赖于我们的知觉而存在的物理对象。
(二)表象论
物理世界独立于我们的知觉存在,是我们知觉的原因,但我们却只有外部世界的中介知识。
(三)现象论
物理对象只是感觉材料的构造,并不独立于感觉印象而存在。
人的五种感官究竟为我们提供了什么样关于外部事物的理解?是不是真的可以通过五种感官了解世界?
反驳意见:
美国自然主义哲学家塞拉斯:我们所有关于外部世界的理解,都不过是根据我们的一种假定或假设,这种假设就叫做“所与物神话”。“所与物神话”是指,我们所有关于外部事物的感觉都是被外部的对象所给予的,因而所有被给予的对象恰恰构成了我们关于外部事物的理解,而这种被给予的概念一旦形成以后,我们就会按照被给予的观点去认识对象,因而对象就成为我们心目当中他本来的样子。
小结:
江怡老师否定:其实不是。我们所看见的外部的对象,它仅仅是表象。我们所看见的世界,仅仅是表象给我们呈现在我们心中的样子。而关于外部世界是什么,其实我们并不是真的清楚。否则,我们人类就没有必要去不断地追问世界究竟是什么。
二、表象是真的吗?
其实,关于人类是否能够真的认识世界,在西方哲学史上,有不少哲学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例如:
(一)洛克-白板说
人出生时心灵犹如白纸或白板,对任何事物均无印象;人的一切观念和知识都是外界事物在白板上留下的痕迹。这个白板上留下的痕迹就构成了知识。此外,洛克还提出人类对外部事物的认知,有三种类型:
1. 第一性质——事物本身具有的
物体的体积、广延、形状、可动性等,构成我们心中的简单观念:体积、广延、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等。
2. 第二性质——伴随人的认知而发生的
对象在我们心中引起的各种感觉能力,如颜色、气味、声音、味道等,它们潜在于对象之中。
3. 第三性质——事物存在的倾向性
事物具有的在外部世界引起变化的倾向性质,如凝固性、易燃性、易碎性等。
(二)理性主义者对洛克的反驳
例子,持久的画廊。画廊本身并不会随着观察者的变化而变化,它就在那里,只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观察。
有没有一个固定的事物的性质的存在?
三、存在就是被感知吗?
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
我们关于外部事物的理解,不过就是我们对事物感知的结果。
但是,事物真的是通过我们的感知而存在吗?
通过感官去认识这个事物,还是通过推论知道这个事物?
例子,对不同桌子的认识。
我们会发现,我们是通过“心灵的构造”去认识事物,而不仅仅是感知。
我们是在构造我们的现实。感觉并不一定可靠。因此,唯心论关于感觉存在的根据的说法,或者是通过感觉来把握事物的说法,是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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