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月陆续签约了将近三十本新书,在帮大家看合同的时候,被问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图书出版的合同签几年一般签几年会比较合适?
在出版合同中,在合同末尾一般会有这样一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
此处的有效期代表作者和出版社的合作期限,出版社在此期间内享有这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同时出版社一般还会要求作者授权本书的所有演绎权利、出版本作品的各种版本的专有出版权等。所以在有效期内,作者不能将上述权利再自行使用或对任何第三方转让。同时在有效期内,作者有权要求出版社支付相应的版税或者版权使用费。
超出这个有效期,出版社就不再拥有这些权利(已经印刷但没有销售完的书,是可以继续销售的,售出的图书,作者有权获得版税),作者可以将这本书重新找出版社再进行授权出版。
那么出版合同一般签几年会比较合适呢?
一本书从撰写成稿,再到出版社严格谨慎的三审三校排版设计质检等流程全部走完,大约需要1年的时间。某些图书篇幅较长,设计复杂的插画或制作工艺,出版的时间会更长。等到书出版上市之后,出版社还需要一定的周期将图书销售出去,这之中可能会涉及到书销量好,需要加印的情况,这也需要花几年的时间。
所以,出版社通常会要求和作者签约5-10年,这个时间是最合理的,时间太短,出版社成本可能不能收回,时间太长,会耽误作者的书寻求再版的机会。
另外,有些出版社的合作期限不是从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是约定从“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图书出版之日起X年内有效。”这样也是可以的。
大家对出书还有什么其他问题想了解可以跟我聊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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