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度很重视幸福感这个事情,这源于我的家庭。
我的父亲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在母亲不在身边的时间里,我由外婆带着长大,父亲也一直用他的细心将我的生活照料的很好。一直都觉得蛮有趣的事情是在准备高考前夕,不会做饭的父亲为我包了饺子送到教室,打开的时候饺子都开口对我笑了,馅都跑了出来。母亲一直觉得对我和弟弟有所亏欠,没有给予足够的陪伴,所以她对我们的期盼就是,要开开心心。我一直都会被这句话感动,我想这是一个没有受过太多教育的人能对我说出的最可爱的要求。
高晓松在谈话节目中说过,我们这些人,太过于追求生活的意义,而少了很多幸福感。
最近我时常想,我已经过了20多个追求幸福感的年头,但是我获得了什么?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生活追求有意义这件事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提出这些这么绕的问题还是因为我这个十字路口上感到迷茫了。
我读了王日立在2014/11/26发表的一篇文章,《生命的意义不单是幸福》。其中分别描述了追求幸福的人与寻找生命意义的人的特征,追求幸福的人:总是一味索取,从别人得到一些东西;寻找生命意义的人:更愿意付出,帮助别人,给其他人买礼物、照顾孩子、提出见解,让别人有所收获。前者是一种本能,动物也会处于本能,在饿的时候进食,从而获得饱腹幸福感。而后者是人拥有情感,责任感,同情等区别于动物之处,我们会通过给予别人帮助,通过感受别人获得的幸福感而获得自己价值得到体现的幸福感。前者是易逝的,得到满足后不久就难匿踪迹,二后者是可以跨越时间的,相对来说更加持久,更有价值。
反思我分手不久的一段感情,“我觉得我不幸福”是我对他抱怨的很多的一句话。我总是无奈而又可怜巴巴的说我什么都得不到,我最耿耿于怀的莫过于少的可怜的陪伴。记得一开始他就向我传递他的幸福观,他说我觉得为我喜欢的人做一些事,看到她开心我会幸福,而那时的我对于这种跟我背道而驰的幸福观感到惊讶和不解。直至今日,我好像有些许明白,也许他追求的幸福是一种有意义的幸福,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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