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交班前,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入病人,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阅读护理记录,交接物做到七不接(病人数不准、病情不清、床铺不洁、病人皮肤不洁、管道不通、各项治疗未完成以及物品数量不符不交接)。
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记录及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5、早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之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接病情及病房管理情况。
6、交班内容包括:
①病人总数,出入院、转院、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抢救病人、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病情变化及心状态。
②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③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和通畅情况。
④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检查清楚后并签名。
7、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8、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非注册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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