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大概内容给大家说说。
对于江西省赣州监狱提请的服刑罪犯XXX减刑意见,建议赣州监狱改为依法提请假释,并依照有关法定程序规范办理。” 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的话音落下,全国检察机关第一起减刑(假释)监督案件听证会宣告完成。
这一段的内容,先不说是否具有某种宣传的作用的,但是作为家属,我们依然否合法。大多数减刑检察院不会提问服刑人员,只有假释的才会去提询。而且,哪怕符合假释,检察院也不会建议监狱改变。要看到,里面的信息内容,出现的人物身份。以往减刑假释中,监狱提请,检察院只是参与程序是
现在就说说,为什么会最高检会监狱假释。我们先把当事人的刑期贴出来讨论一下。2018年5月11日逮捕,同年7月30日,被告人XXX因滥伐林木罪被江西省全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于8月29日交付赣州监狱执行。XXX的刑期至2022年4月30日期满,截至2020年10月,剩余刑期一年六个月。而这一次的减刑假释听证会是11月4日,注意看。也就是说,原本2020年11月裁定减刑。
那么刑期截止日是2022年4月30日。也就是说余刑是一年六个月以内,18个月。哪怕减刑九个月,刑期变更以后截止日期是2021年7月30日,从2020年11月到2021年7月,还有余刑8个多月。按照正常的减刑,减刑以后,剩3-6个月再回家,超过六个月,不可以减。其中,有个别省份,可以在一年以内都可以。意思是,减刑以后,剩余的余刑控制在12个月以内。
用简单的话说:对只有一次减刑的机会,或者最后一次减刑机会的,原则是减刑以后,余刑在3-6个月可以提前。但是这个案例是18个月,减刑以后还有接近8个月刑期。因为江西省赣州监狱,根据可查证,减刑以后,余刑是三个月以内,才符合报请的条件。本次按理是不好提请的,我猜测是最高检要做典型,推动假释。以上一段文字是个人猜测!
其次,赣州监狱从2007年到2020年,假释的只有8个人!你没看错,一个监狱,三年只假释8个人。而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看排名在前面的内容。负责监狱,看守所,社矫局监督,对裁定执行。在看裁定执行,就是减刑假释的执行监督。大家明白一点没?
我们在把减刑假释年前的事情说一次:6月发布的两高两部6月3日重磅信息:加大假释适用率,对假释对一些罪名是否有制约,对财产刑是否有制约,对刑期的长短是否有制约。回归假释的话题,上海的一个监狱 上一次,23个减刑,1个假释。本次 6个减刑 2个假释 4个不假释。说明什么?说明都在推行。其中好几个省停了,开始恢复。有一个我盯了很久,没公布呵呵!!!
研究这些本身没有意义。好像是在做坏事,好像是在告诉他人,犯罪没事的,有减刑假释。其实不是的,我依然还是希望犯罪的人越少越好。少到可以撤销部分监狱的编制!这个想法很大胆吧?只要三年犯罪率降低50%,监狱会撤销30%。看到这句话,你现在明白减刑假释没?有很多东西,不只是法律,还关系其他东西。
把这个新闻写出来其实还是想给在服刑的家属一点希望。我一直相信,最终刑罚会扩大假释的比例。也最终大多数量刑都会减轻从前。只要情节不是太离谱,影响重大。无意中看到一句话,加大刑罚会造成人民的对立。忘记在什么地方看到了!为什么?
回归到减刑假释,建立公众号的初衷还是希望能够给于更多人知道,刑期是可以变化的,是可以提前回来的,因为国家还是不会忘,给里面的人一个机会,还是会给外面的人一个健康的人回来。或许有人觉得这些话好笑,但我依然会坚信这一点。他们都是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履行财产刑。
相信政府,相信政策,也希望犯罪率越来越少,监狱越来越少。干干净净的人越来越多!团团圆圆的家庭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推动减刑假释力度,循序渐进。可能对于目前的人来说,没这么快受益,但对以后的人来说,肯定可以受益。受益是更好的生活!希望2020年以后,减刑假释更加完善,对于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的,给予法律奖励,让他们早日回家团圆,早日为社会,为家庭做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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