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对《了不起的盖茨比》感兴趣,是因为看了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此书中提到当时的主角(抱歉我看书一直不记得人名,因为很多时候我把自己当作主角代入进去了)很崇拜的那个花花公子,手里只有一本书,那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后来便看了第一遍、
我个人有一个习惯,什么东西做第一次时都不能做的特别好,对于我喜欢的书,很多时候,我看第一遍其实什么都不会想,只会完全融入当时看书的情绪中, 那种感觉甚是美妙,但是同时遗憾的是,对于我只看一遍的书,我很多时候完全回忆不起来自己当初在这本书中看出了什么,所以我自己而言,看过一次的书,我一般不会说自己看过。
于是在大一那段时间,我看了第二遍,因为被当时的电影所勾起了兴趣(应该是60年代那部)。这一次确实有了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如果你爱上了那个金姑娘,那么请为她奋力一搏”。这几乎是当初在情绪最低落时期我唯一看到的话了,当时的种种不甘心,都化作了一腔热血,虽然最终没有毅力的我毫无悬念的没有坚持下来。但是当初真的是有着一种执着感。
到了大二,看了本书的第三遍,盖茨比的悲剧逐渐让我变得现实,正好那几年真的是消极负面情绪。每天都想自杀的时期,所以可以说当时间接影响了我后来的情绪发展。盖茨比的悲剧让我逐渐明白,即使能够触摸到那个金姑娘又能怎么样?终究金姑娘追求的是她那种金丝雀般的生活,谁能够给她,她便是谁的。那盖茨比付出的这么多,是否真的值得?于是最后一次看盖茨比,我终于将它看作一种菲兹杰拉德对于资产有闲阶级悲剧生活的挽歌,自此之后,没有再看过这本书。
之后,我想,是海明威和孙昌旭的遗言拯救了我,但是相信对于这本书,我还有很多没有看出来的东西,所以过段时间,我会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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