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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三年(丁卯,公元607年)
春正月朔旦,大陈文物。时突厥启民可汗入朝,见而慕之,请袭冠带,帝不许。明日,又率其属上表固请,帝大悦,谓牛弘等曰:“今衣冠大备,致单于解辫,卿等功也。”各赐帛甚厚。
三月辛亥,帝还长安。
癸丑,帝使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至流求国而还。
初,云定兴、阎毗坐媚事太子勇,与妻子皆没官为奴婢。上即位,多所营造,闻其有巧思,召之,使典其事,以毗为朝请郎。
时宇文述用事,定兴以明珠络帐赂述,并以奇服新声求媚于述;述大喜,兄事之。上将有事四夷,大作兵器,述荐定兴可使监造,上从之。
述谓定兴曰:“兄所作器仗,并合上心,而不得官者,为长宁兄弟犹未死耳。”
定兴曰:“此无用物,何不劝上杀之。”
述因奏:“房陵诸子年并成立,今欲兴兵征讨,若使之从驾,则守掌为难;若留于一处,又恐不可。进退无用,请早处分。”
帝然之,乃鸩杀长宁王俨,分徙其七弟于岭表,仍遣间使于路尽杀之。襄城王恪之妃柳氏自杀以从恪。
【原文华译】
大业三年(公元607年)
1 春,正月一日,大陈文物。当时突厥启民可汗入朝,参观之后非常羡慕,请求改穿隋朝冠带,皇帝不许。第二天,启民可汗又率其部属上表固请,皇帝大悦,对牛弘等人说:“今衣冠大备,以至单于都要解开辫子,这是卿等的功劳。”各自赏赐绸缎,非常丰厚。
2 三月二日,皇帝返还长安。
3 三月四日,皇帝派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至琉球国而还。
4 当初,云定兴、阎毗因为媚事太子杨勇,与妻子儿女都罚没入官府为奴婢。杨广即位,多所营造,听说他有巧思,召见他,让他主持工程,以阎毗为朝请郎。
当时宇文述用事,云定兴以缀满明珠的络帐贿赂宇文述,并以新奇的服装和音乐求媚。宇文述大喜,把他当兄长侍奉。杨广将要征伐四夷,大造兵器,宇文述举荐云定兴可以监造,杨广听从。
宇文述对云定兴说:“兄长所作器杖,都合乎皇上心意,却得不到官职,只是因为长宁王(杨俨)兄弟还没死。”
云定兴说:“这些无用的东西,何不劝皇上杀了他们。”
宇文述于是上奏:“房陵王(杨勇)诸子年纪逐渐长大,如今要兴兵征讨,如果带他们从驾,则难以管理;如果留于一处,又担心不可。进退无用,请早处分。”
皇帝同意,于是鸩杀长宁王杨俨,把他的七个弟弟分别流放岭南,派杀手在路上把他们全部杀死。襄城王杨恪的妃子柳氏自杀殉夫。
【学以致用】
看这一段,想到了前段时间学习《资本论》中关于价值尺度的问题。
一个人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尺度,那么,他在利益(钱)面前,就会给被异化。
因为钱,是能够让任何东西成为商品(筹码),包括人的身体(肾、..)、人格、道德、智慧、劳动力....
定兴曰:“此无用物,何不劝上杀之。”
云定兴是杨俨的亲外公, 但云定兴为了让自己过的更好,地位升的更高,毫不犹豫的害死了自己的8个外孙。
这算不算是历史上的“最毒外公”呢?
延伸一下,
这是人性问题吗?
这是道德问题吗?
这其实是一个价值尺度问题。(一切的道德判断源于价值判断)
有些东西可以成为商品,有些东西是绝对不能成为商品。这个问题得看透,作为家长,最好让小孩子提前拥有这个认知。
如果价值判断出了问题,有人会为了买电子产品就可以出卖身体(比如肾),良知....
同样的,如果一个掌握资本的人没有价值尺度(道德),那么,他可以让其他人的一切东西变得可交易,哪怕是以人、动物、环境的牺牲为代价都无所谓。杨广不就是案例吗。
所以,要懂得知止,不要成为云定兴这类人。有些钱可以挣,有些钱是可以不挣的。不要让一切成为别人手里的商品,或者让别人的一切成为你的商品。
我们是没办法管别人怎么想怎么做的,我们只能看透这个逻辑,管好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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