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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某中学的一名班主任辱骂学生近半年,爱之深就能责之切?

陕西商洛某中学的一名班主任辱骂学生近半年,爱之深就能责之切?

作者: 冰梦yy | 来源:发表于2019-07-17 08:59 被阅读0次

事件背景:

辱骂学生近半年,爱之深就能责之切?不久前,陕西商洛某中学的一名班主任,因为学生成绩不理想,多次恶语相加,家长曾就此事跟学校沟通,但辱骂行为并未终止。无奈之下,学生录音取证,在20天里录了总时长超过20小时的上百条语音。
陕西商洛某中学的一名班主任辱骂学生近半年,爱之深就能责之切?

热点思考:

1.教育有油门,有油门的东西就得有刹车,惩戒就是教育的刹车。教育最大的挑战不是知识,而是如何去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马云)

2.出口成“脏”,肆意辱骂,既不能言传身教、给学生树立言行的示范,更无法起到让学生“知耻而后勇”的激励效果,反而会严重打击其自尊心和自信心。帮助学生转班转校、处罚涉事教师,属于事后的补救;但持续近半年的“言语暴力”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恐怕难以迅速补偿。

3.“爱之深,责之切”,不仅意味着责罚,更意味着责任。既然爱学生,就要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使命。的确,不少人羡慕孔子与弟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教学模式,那种和风细雨的交流、不着痕迹的传习,似乎是最理想的课堂。但教育是与各不相同的灵魂对话,因材施教是教师的应尽之责。有的孩子善于自学,事事优秀;有的难免犯错,但响鼓不用重锤;有的则属于“熊孩子”,需要时时严要求、处处敲警钟。无论如何,教师以辱骂代替说理、以苛责代替引导,都是推卸教育责任的表现,反过来更损害了“爱学生”的成色。

4.老师不敢管、不愿管,无异于放任自流,起不到让孩子明对错、知底线的效果。但反过来,如果像事件中的老师那样,随意责罚、任意辱骂,则又陷入另一个极端。所以,与其争论教师是否有惩戒的权利,不如讨论惩戒的尺度何在、如何避免不受约束的“戒尺”?

事件中,学生通过录音取证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值得肯定,但生活中,“敢怒不敢言”的孩子不在少数。避免教师滥用惩戒权,关键要有更明晰的规定和更完善的监督机制。

5、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责罚的初衷是关爱。老师获得更明确的“操作指南”,“教鞭”挥舞的边界更明晰,孩子的成长天地才会更广阔。这正是:为人师表责任重,管教必先正言语。呵护祖国好花朵,辱骂体罚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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