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摇滚,嗨起来可以甩头可以跳起来可以大吼。
我一点儿也不文艺,我甚至有点儿讨厌别人这么评价,可是如果你说我很有趣或者我很独特,那我会非常开心,因为我人生的终极理想就是做个有趣的人,有不腐烂的灵魂,虽然到现在也没有一个人能说清到底怎样才算是有趣。
在我看来,不媚俗,不随流,有自己的想法,有独立的思想,能够发现生活中的美好。即使大雨滂沱,也不会丧失对生活的信心能够经营生活,并热爱生活,有很丰富的精神世界。这样的人在我看来是有趣的。
我并不是三好青年,我努力学习是因为有我喜欢的东西,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我喜欢看书,是因为我能在书中和更多有趣的灵魂交流,我喜欢写字,是因为我真的喜欢做这件事情,并且这能让我从负面情绪和生活的泥泞中挣脱出来。
我喜欢做菜,是因为很享受这种人间烟火气的感觉,但是如果你把这当做是我贤妻良母的标志之一,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只会为我喜欢的人做菜,并且如果你把这当做理所当然,那么意味着你再也吃不到。
我喜欢做家务,哦不,也不能说喜欢,应该叫间歇性收拾东西综合症,我只是喜欢心情特别好和心情特别差的时候去收拾,这是我放松的一种方式。
我特别高兴和特别愤怒的时候会爆粗口,这无关素质,毕竟不可能在公共场合骂街,这只是一种发泄的方式罢了。
我有三个耳洞,而且特别不开心的时候就会去打,当然这个特别不开心,可能几年才有一次,一般都是在感情发生变故的时候。
我有很多在大多数人看起来离经叛道的想法和做法,可是如果因为这些你就给我贴标签,那我只能说你有偏见。很多习惯和爱好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不代表个人素质,只要没有妨碍他人和对他人造成影响,那么这是我的自由,你可以不喜欢,但你没有资格评论或说教。
我时而矫情的像个小孩子,但也可以冷静理智的处理工作。
我时而对自己的感情问题困惑不已,可时而也是朋友们心中的知心姐姐。
我很宅并且不喜欢说话,但如果跟你特别投缘,那我能陪你聊到怀疑人生,兴致浓时,陪你喝到天亮都没问题,即使我的酒量很差。
我享受孤独却又渴望温暖。
我外表坚强如女王,可内心却软的像沙滩。
我可以男友力爆表,也可以温柔撒娇像小猫。
我听的了死亡金属,也听的了理查德·克莱德曼。
我可以官方如公文般严肃,也可以文艺如言情小说,还可以狂飚段子像个污妖王。
我可以玩深沉也可以逗逼。
我可以工作时在台上站一天讲很多的话,也可以窝在家里一天都不说一句话。
我虽然不喜欢交际,但如果必须参加,也可以和大多数人相谈甚欢。
我虽然有时候害怕孤独,可是大多数的时候我享受这种感觉。
我就是这样一个奇葩而又矛盾的家伙,我爱我自己,期待并且相信,生命中的那个人,我们会并肩站在一起看着这落寞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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