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强是深圳一家知名物流企业的高管,也是我多年的好友。前两天他跑来我办公室找我,让我帮他看份合同,给点意见。我接过他递来的合同,看了下标题,原来是份《房产代持协议》。
粗览了一下这份协议内容,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早在深圳限购之前,伟强跟他老婆就已经在深圳买了有四套房产了,在房产上赚了不少钱。现在他想在深圳再买套房子,但是由于限购的原因,他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来购买。于是他就想以他在深圳的一个亲戚的名义来买房,为了防止对方日后变卦反悔,所以他就自己写了份《房产代持协议》。这份《房产代持协议》其实就是我们俗称的借名买房合同。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民手头上的闲钱也在增长着,为了让自己积累的这些财富能够保值增值,人们就会想办法将这些钱投资出去。但是投资有风险,买什么好呢?买股票怕被套,买国债利率太低。中国这十多年的经验让很多人都相信,买房产最保值增值。
国家、地方政府虽然出台了很多措施来限制人们的炒房行为,但是限价、限购、甚至酝酿中的房产税这些手段都阻挡不了人们的购房热情。最近这段时间,由于政府对地产市场新楼盘的限价措施,导致一些城市出现了一手房跟二手房市场的价格倒挂现象。于是新盘一出,大家都去挤破脑袋去疯抢。确实,相对于新盘周边的二手房,新房的价格比二手房要便宜一两万块钱,买到了就意味着赚到了。
但是,对于没有购房资格的人而言,不管借谁的名义来买房,始终还是有很多风险存在的,在这里我给大家列举一下:
首先,这种房产代持行为就是在规避国家法规或者政策的规定,日后万一发生纠纷闹到法院就存在被认定为这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进而被认定为合同无效。
其次,房产可能会被代持人出售、抵押贷款。
再次,房产可能会因代持人自身的债务问题而被查封、拍卖。
还有,房产可能会因代持人离婚、死亡而面临被作为夫妻财产分割、被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配。
听完我将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分析后,伟强还是坚持要我帮他尽可能的完善一下合同。于是我就在他的合同条款基础上增加了一些限制代持人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条款,同时还加强了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
合同修改好后,我还跟伟强提了几点特别建议,毕竟这是一套一千多万的房产,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首先一定要保留保管好购房出资、装修、支付水电、煤气、电信等费用的证据,这些款项都要从自己银行账户转出,所有的购房合同、凭证、单据原件都要由自己来保管。
其次是最好让代持人那些有继承权的家属都在合同上签个字表示知情跟同意。
再次,如果是可以的话,在房产证出来后最好去办个抵押登记,这样代持人日后即使想违约也没办法办理过户或者抵押贷款。
最后,如果代持人愿意配合,在房产证出来后不妨去做个公证,让自己可以有权去处置、买卖这个房子。
现实生活中,代持行为其实很常见,不管是房产、车子还是公司股份,出于各种原因,实际出资人选择了自己的亲友帮自己代持这些资产。但是代持行为也确实存在着很多的风险,稍微不慎,自己辛苦挣得的财富就有可能会拱手被别人夺去,所以建议大家还是谨慎谨慎再谨慎为好。如果真的决定要这么做了,最好还是要找找专业人士听听意见。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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