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一千步
原来还在原地啊
四年前我就想我要远行,看他看过的所有风景,走他走过的所有路途,我要像朝圣者一样,一步一步去膜拜他,去朝我的圣。
三年前我鼓起勇气给他写了第一封情书,和着许多人的一起,我不知道他会不会看见,但是也因为和着许多人一起,我的勇气那么大,我努力写下我所有的爱慕,我本来是一个软弱的人,像蒲公英的种子,风吹了就走了,但是遇见他,我就好像有了根,所有过不去的惧怕的事情,想一想他也就可以站起来了。
两年前,他生日那天我请朋友们一起吃饭,买了一个大蛋糕,她们都以为是我生日,因为其实日子也相差不远,我一点也没解释,要是可以和他一起生日,多么好。可是那封情书已经写完了我的勇气,如果他看不到,我这一生也不会走到他面前。
一年前,我见了他一次,隔的很远,他和我梦里一样好看,笑起来的时候叫人沉迷,我的心叫我上去和他说话,可是在那之前已经有人和他同行了。我落了一步,看他消失在街角。那天我整天都很高兴,她们问我你遇见春天了?我说对呀,一整个春暖花开。
有人说爱是占有,是非得到不可的骚动。有人说爱是放手,是成全对方的喜欢。我一步一步走在人行道上,雨滴倾覆在整个天地,可是之于我,他是圣,是叶公好着的龙,是一种痴迷的喜欢,却不敢相遇的恐惧。
我从不赌他会不会喜欢我,因为我一点也不想要否定的答案,可是我又那么清楚的知道,那个人高高在上,于我遥不可及。
原来喜欢就是神啊,我希望,我以后可以遇见一个像他的人,然后我也这么努力的去喜欢那个人,这次,就不把那个人放到神位上了。那个位置上,有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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