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为确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县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档次
今年缴费档次设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其中,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重度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代缴金额为200元)。
三、补贴标准
缴费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
四、缴费时间
2018年1月1日--3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逾期将停止保费收缴工作,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五、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将保费足额预存到本人社保卡上,并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续缴保费人员缴费。已使用社保卡缴过费的参保人员若缴费档次、银行卡号无变化的,将保费足额存入自己的社保卡上。
2、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新增人员在村代办员或所在辖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费足额存入自己的社保卡上,以便扣款。无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4号窗口办理。
3、补缴人员缴费。补缴人员在村代办员或所在辖区劳动保障所办理补缴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补缴保费存入本人社保卡上,以便扣款。
4、特殊群体人员。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重度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村代办员或所在辖区劳动保障所办理相关手续后,由政府为其代缴保费。
5、温馨提示
(1)居民按照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办理参保缴费有关手续,按规定时间及时将当年保费足额预存到本人社保卡上,确保代扣成功,切实保障您个人的社保保险权益,逾期将不再受理缴费业务。
(2)为确保扣款成功,缴费人员社保卡账户余额必须大于本人应缴保费。
(3)缴费结束后,各村将会对缴费结果进行公示,望广大居民及时核对本人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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