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书笔记二——五
2016年6月25日
一、文章梳理
(一)自杀是不是一种哲学问题
1、在西方的哲学传统中,很少有哲学家专门研究自杀问题。到了20世纪,参与自杀学构建的主要是精神医学家。自杀是否是一种哲学问题?
[ 自杀式是唯一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西西弗的神话》加缪 ]
2、美国自杀学之父:施耐德曼(Edwin Shneidman)
(1)一个人能否理解他死后的存在:自杀者的自杀逻辑是错误的,误以为“我”死亡以后还会得到重视,但是死去的“我”不会作为主体享有别人的重视。
(2)对自杀者的基本判断:误把非存在当做安静和更好的存在——自杀者对生活中的困苦真正向往的是更好的存在,而不是非存在。但是由于判断错误,所以把死亡当做了摆脱痛苦生活的方式。
3、涂尔干
(1)三种自杀形态:利己型、利他型、失范型。自杀真正的根源在于人性中固有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只有两者保持平衡时,人才处在正常状态。
(2)利己型自杀:社会过于强调个体性
利他型自杀:社会过于强调社会性
失范型自杀:社会整体上失去稳定
(2)虽然自杀反映了社会秩序问题,但是一个完全没有自杀的社会确是低俗和危险的。
(3)个体性与社会性
涂尔干认为灵肉二分,所谓个体性与社会性就是每个人都具有的身体和灵魂。
4、社会学家吉登斯
罪感——导致涂尔干所谓的利己型自杀——往往不想死、自杀未遂;
羞感——失范型自杀;
(二)自杀的根本问题:人性的本质是善恶的纠缠
1、意大利思想家:阿伽本
“神圣的人”(homo sacer)原指一类可以被任何人杀死,但是不能被用来祭祀的人。后成为对人概念的基本假定,他们处于无善无恶的生命形态,既可能被霍布斯自然状态下的任何人杀死,但也享有充分的自由。
自杀是把赤裸生命的自然状态以一种极端的形式体现了出来。
2、自杀深刻揭露了人性中罪性与神性的联系和矛盾
很多时候高贵的美德只有靠丧失生命才能捍卫,但是对生命的抛弃又跌入了血腥的暴力中。
3、基督教文化与自杀
(1)在基督教中,“绝望”和“不信”、“无爱”一起都是罪恶。基督教要求人们不断地否定尘世生活和自己的欲望,否定得越彻底越好,但是又不能否定到毁掉自己的身体。
[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 ——罗马书8:24-25]
(2)因为良心发现导致的自杀
韦伯指出,新教伦理的入世苦行给自认为是上帝选民的信徒带来了救赎的希望和奋斗勇气,但是这样的教徒一旦相信自己是被抛弃的就会陷入不可救药的绝望。
在这样的背景下,现代国家规定了对自杀者的种种严厉处罚,而精神医学也试图从生理角度解释自杀行为。
(三)中国式自杀的逻辑
1、产生西方自杀观念的一些根本环节是中国不具备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西方文化和我们的区别就放弃对它的研究。要回归最纯粹的中国式生活,恰恰需要对西方文明更地道的了解。
2、西方文化下的自杀组成:善恶之间的纠缠;存在;但中国语境下最难理解的不是善恶之争,而是对“存在”的理解。中国并不认为生命是一种存在,也不认为死亡是这种存在的消失。
3、结论:人和超验的存在/绝对的美好之间同时存在着亲和和紧张的关系。
(四)自杀作为中国问题
1、中国没有独立的自杀学、自杀也从来没有成为过一个独立的问题
(1)伯夷叔齐与管仲的故事:争论的核心不是尘世生活是否值得过,而是人臣应该如何尽忠和保持气节;
(2)中国自杀问题最常见的解释观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3)明清笔记中凸显的中国文化对自杀的态度:自杀本身没有好坏,关键在于自杀的理由——自杀只是附属问题,重要的是如何理解中国文化中的生命关键,以及生命中的善恶冲突。
2、中西方文化中的good life
(1)西方的good life是一个好的存在,但是中国的good life是一种过得好的日子。中国文化中将生命从来没有视为一种静态存在,而是一种动态展开。
(2)中国人并不承认一个至善的宇宙秩序,天赐给人的一方面是变幻莫测的命运,另外一方面是人自己的心性。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命运,但是更重要的是在过日子的过程中涵养自己天性中的气节与仁心。
比如管仲投敌的行为未尝不是德行有亏,但是他的功业足以弥补这点遗憾,并且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涵养出更高的人生境界。
3、磏仁
(1)仁的最末等是“磏仁”,低于圣仁、智仁、德仁。基本特点是“廉洁直方,疾乱不治,恶邪不框;虽居乡里,若坐涂炭;命入朝廷,如赴汤火;非其民不使,非其食弗食;疾乱世而轻死,弗顾弟兄,以法度之,比于不详,是磏仁”;
(2)这些自杀者不是没有德行与节操,但是人生境界却有限。
4、农村妇女视角下的自杀
(1)导致她们自杀的不使君臣大义或者贞节操守,而是“戾气”。这种自杀的道理与屈原并没有什么根本不同,而是发生在一种更狭小的世界里。
(2)中国在革命以后从家庭中去除了父权制的权威,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都不再成为束缚自由意志的绳索。农村妇女的自杀未必出于被压迫的地位。相反,正是因为人获得了更大的独立空间,所以有更多的权利来追求独立人格和尊严,“逞其戾气,率尔投缳”有了更多理由。
(3)伦理生活失去了权威的束缚,并不见得就会自然而言的变好。所以需要为现代中国人找到真正可以安身立命的办法,找一套真正可以安顿人心的现代政治和文化。
(4)核心冲突在于:如果在崇尚个体自由的社会里,实现“为生民立命”的政治理想。因为现代国家的基本理念就在于政治不得干预人心。现代政治不但不能提升人心中的德行,也无权惩治心中罪恶,只能从制度上做出各种各样的安排和规定,最大程度地预防不幸。
(5)教育或许是一条可行的道路。教育或许是礼法政治退出私人空间之后仍然可能触及到中国人的心性结构的唯一政治形态。“为生民立命”的事业,就是要帮助每个个体找到自由过日子的道路,要最大程度上保证每个个体的自由,同时使更多的心灵幸福。
二、读后感
(一)杀身成仁与畏罪自杀?
文中提及了一个很有趣的话题:在中国自杀从来都是不是一个独立的话题,人们往往更关心的是为什么自杀。国人对不同的自杀理由有着不同的归类:精神病人的自杀是不属于自杀的,为了节义而自杀的是值得赞扬的,畏罪自杀是不值得同情的……大家明显对这一个行为背后的价值观而关注,而不是一个生命为什么会消逝。类似的,似乎以前的中国也很少讨论“胎儿是不是一种生命”“堕胎是否一种谋杀”,这种生命观与西方迥然不同。在我看来,这种分歧很大程度建立在不同的人口基数上。中国一向人口众多,担忧由自杀而导致的人口减少从来都没有成为一个主要命题。相反,如果让这么庞大的人口可以心甘情愿地信奉同一种信仰,遵从同一套价值规范才是更为棘手的问题。只有在这个时候,自杀这种极端的自我行为才是最好的宣传材料,或是正面的杀身成仁,或是反面的畏罪自杀,当权者更注重引导这背后的舆论导向。
(二)打碎偶像与塑造权威
但是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在于,现代政府已经不适合从事这种价值导向的引导工作。在个人权利和个人选择被推崇强调的前提下,大家已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自杀行为。而且,现在的社会河清海晏,并非战时或更朝换代之时,似乎也没有什么客观的极端理由可以为自杀正名,赋予其更高的政治意义。相反,更多的自杀就是“率尔投缳”的任性行为,比如最近高考,频繁见诸报端就是高中生因为口角或者成绩不如意而自杀的案例。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所有人都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为什么到了和平年代反而有人想要放弃一切呢?作者将这些行为归结于当代个人心灵的“不幸福”,因为心灵无所寄托(传统的价值观念已经被打碎),而新的被树立起来的价值观念又空洞而无说服力,并没有真正可以深入人心。那些心智不够坚定强大的人,无论是农村妇女还是高中学生,都因此容易受临时情绪波动的影响,从而选择死路。说到底,中国还是需要塑造新的文化来填补人心。但是具体是什么文化?恐怕这是一个更复杂也更有争议的话题。
(三)一个无神论者的自杀观
最初吸引我读这本书的就是“自杀”这个话题。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也曾经多次很率性地考虑过这个问题,幸亏我还算是一个足够内心强大的人,没有在面临高考的时候崩溃,也没有因为家庭琐事而走极端。但是在小学的时候,我身边有自杀未遂的好朋友;上初中的时候,隔壁的隔壁班有一个男孩就死于自杀;大三的时候,我室友最好的朋友自杀了,这件事情尤其让我震惊。因为根据室友的描述,她是一个开朗、善良,前途一片光明的女孩子,在自杀的前一天还在和室友嘻嘻哈哈地发微信。没有人能想到24小时候就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几件事情都只是个别事件,但是这样密集的频率也只能让人感叹,如果我们可以更加重视自杀这种行为,真正可以从心理层面给予干预,可能很多悲剧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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