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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

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

作者: 沉默如me | 来源:发表于2018-02-21 18:44 被阅读11次

    在生活里,有那么一群人:如果你对某件事情的想法和我不一样,那你就是罪大恶极的;如果你还坚持你的观点,那你就是罪无可赦。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接受不接受,我就要铁肩担道义,一定扭转你的看法,改造你的认知,拯救你的灵魂,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用“好为人师”已经无法准确概括这类人,甚至超越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范畴,到了“非我族类,必诛其心”的地步。

    这就非常有意思了。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都是独立的社会人,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只要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每个人都可以独立思考,每个人都有发表其看法的权利。

    或许,您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之高,已达到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 为万世开太平”的圣人地步,您可以时刻约束自己这么想这么做。但你不能要求一个致力于“法授圣,正蒙难,化及民”的人也像您一样思考。

    可能你认为别人那么想那么做是不对的,你也可以指出来。如果你说我哪句话说得不对,哪件事做得不对,我虚心接受。如果你非得要求我的思维和行动都必须和您一致,那我保留我的意见。

    举个简单通俗的例子,我朋友自己的房子,只要我朋友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以及物业的规定,他爱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我尊重他的选择。

    朋友来到我家里,对我家的装修,认为哪装修的不好,怎么改进更好,我认为这是出于朋友的善意而给出的中肯意见,甭管这些意见我喜欢与否,我都会虚心接受。

    但如果朋友非说碍着他了,让我立刻,马上,现在就把装修砸了,然后按照他的要求,按照他的审美观进行装修,不然我就是大错特错!___这我接受不了,我认为他是来找茬的,来抬杠的,就是个神经病。

    在日夕相见的生活里尚且如此,何况一面之缘的网络呢?怎么可能凭借着别人一句戏谑之言一句玩笑话,就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大加抨击呢!而且抨击了我,连我解释一句都是不应该,加上解释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法庭上,就是杀人嫌疑犯也有申辩的权利,怎么到了生活里,别人就不能做一点不符合您三观的行为,说一句不符合您三观的话了呢?

    再多说一点,既然容不得别人有半点瑕疵,有在网络里费劲巴拉地强制别人的功夫,不如到大街上铲强扶弱甚至捡一张废纸来得有意义,毕竟前者只是一个说好听点叫“键盘侠”难听点就是“嘴炮”,而后者是一个“实干家”,毕竟“清谈误国,实干兴邦”。

    这个世界足够大,容得下形形色色的思维;大自然的颜色也是千红万紫,没有必要千人一面。

    大千世界,法门四万八,每人择一门而入,大家彼此保持一定的距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欣赏,各自修行,就像《十年》歌词里“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那样,岂不快哉,您说呢!

    后记:写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近来刷雪球的过程中,为了不必要的争论,我尽量避开某些原则性较强的话题,大多就某个生活细节或者某个文学性的东西进行探讨,所发言也均以正能量为主。在交流时,为了增加生活的乐趣,和部分球友互相调侃以取乐。

    但尽管如此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但仍偶尔有出言无状的,虽不像以前那样“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相斗”,遇到出言不逊的或者高高在上指摘我道德的,我都一笑置之。但个人还是修行不够,解释之余,心里还是疙疙瘩瘩的,偶尔郁闷不已,今天有空反省了一下,还需要继续努力反省。

    当然了,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也是在想让别人接受我的想法,而这恰恰也是这篇文章要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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