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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的十字架》:救赎的另一种可能

《虚无的十字架》:救赎的另一种可能

作者: 李渔空间 | 来源:发表于2017-04-10 20:31 被阅读63次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进行赎罪?这是一个令人振聋发聩而又纠结不平的命题。不论是对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只有解决了这一基本问题,才会对公正和仁慈有着更为清晰甚至颠覆性的认知,也才会对爱与痛、情与仇、罪与罚、生与死有着更深刻的感悟。

    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很好地呈现了这一命题,在看似精湛缜密的的推理细节里,隐藏着他引而待发的深刻反思与重重迷虑。他借用受害人小夜子、中原、花惠和律师平井的嘴,提出了关于惩罚和救赎的沉重思考。刑罚,尤其是死刑,是否真的有益或者公正?死刑是否能够完成凶手和受害人的救赎?它有没有局限与疏漏?如果有,是否有完善和超越的可能?

    小说情节很简单,中原和小夜子的爱女被杀后,他们分别去寻找各自的救赎之路。中原接任了舅舅的天使船动物葬仪社,专门为宠物举行葬礼,以缓解物主的悲伤;小夜子参加了被害者遗族会,致力于抵制废除死刑的活动,以求遗族的心理安慰。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夜子认识了患有偷窃瘾的井口,为了帮助井口查出患病的根源,她意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二十一年前,井口和男友史也一起杀死并埋葬了他们的儿子。小夜子坚持要把井口和史也送去监狱,并希望判处死刑。一生浪荡的町村听到这一消息,为了保护女儿花惠和史也的幸福,铤而走险,杀死了小夜子。

    它并不是一个精彩的推理悬疑、圆满大结局的故事,甚至小说里处处充满着悲情,悲情背后才是东野的良苦用心。论争一个多世纪的死刑该不该废除的法律命题,随着小说章节的展开慢慢浮出水面,连同立法者、执法者、受害人和施害人各自的态度和立场,并使这一命题具有了饱满的张力与丰富的视角。

    执法者应该坚持程序还是人道,是东野首先提出的一个疑问。在中原接到女儿被害的电话,悲痛欲绝地赶回家,想看一眼女儿的尸体时,却未能如愿,而是被半强迫地带到警局,接受无休无止的审查和盘问;同样,痛失爱女、泣不成声的小夜子得到的不是同情和安慰,而是作为重要嫌疑人隔离审问,为了摆脱被怀疑成故布疑阵、伪装成盗窃杀人的指控,小夜子不得不强忍悲痛一遍一遍地陈述事实,梳理逻辑,完成自救。被关押两天的小夜子获释后,已经宛如行尸走肉,面容憔悴、步履蹒跚、飘忽不定了。执法者是应该一丝不苟地坚持冰冷的程序公正,还是因地制宜地赋予程序以人道和温情,东野虽未直接回答,却令人深思。

    第九天被抓捕的蛭川,为什么会因区区四万日元,就残忍地杀害了一个八岁的可爱女孩,这就又暴露出法律的另一个弊病:法律的含混性与刑罚的不确定性。繁复冗杂的法律条文,根本无法为普通民众所理解,解释权和处罚权也会因为场景的变化而随之改变。刑罚也是如此,同罪而不同罚的先例,总会让人心存侥幸,想入非非。

    蛭川已有抢劫杀人的前科,在那起杀害两位老人抢劫事件中,他声称无意杀人,而免于死刑,被判无期。在监狱里假装反省,又获假释。再次杀害小女孩爱美之后,他不断改变供词,淡化犯案手段的残忍,辩称无意杀人,一审的判决默认了他的辩解,以非有计划犯案,表现出反省态度,期待可以改过向善而判处无期徒刑。

    随着案情的发展,漫长的等待,二审的结果出其意料:撤消第一审的判决,判处被告死刑。被告的判决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但这一戏剧性全靠检方和辩方的逻辑推理以及掌握的“证据”,而证据又距离事实的真相有多远呢?非生即死的个人命运因刑罚的不确定性而变得扑朔迷离。小夜子关于蛭川在监狱服刑而获假释的调查,也证明着这一不确定性。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有悛改之状……远期徒刑服刑满十年时……始得假释。而如何判断受刑人有“悛改之状”,小夜子采访了千叶监狱的教诲师、职员以及更生保护委员会,均不可得之。“想入非非的欢乐和希望是一种极为甜蜜的圈套,它对于凡人的诱惑力太大了”,就是因为怀揣着想入非非的希望以及无法评估的“悛改之状”,让蛭川不断地表演自己的忏悔之意,获得假释。而第二次审判,上帝关闭了这扇侥幸之门,侥幸要了蛭川的命。

    但是,宣判了被告的死刑,是否就完成了惩罚和救赎,实现了公平和正义?东野以死刑是否有益,一层层展开了关于死刑是否应当废除的思考。对被处以死刑者来说,是否实现了惩罚与忏悔?东野并不以为然。蛭川杀害爱美后,曾报有强烈的求生意愿,希望能够免于一死。但二审宣判死刑后,他放弃了坚持,撤销了上诉,并表达了“太麻烦了”的感受。

    这一太麻烦,对蛭川来说,不仅仅是审判程序的漫长和麻烦,更是对活下去这件事感受到的麻烦和不易。在漫长的审判期间,蛭川的心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初期,他对生命还有执着,才会对遗族表示歉意,同时也会不断地改变供词。但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开庭,频繁地听到死刑和极刑的字眼后,他开始感受到了灰心和绝望,再回想起终身监禁或者遥遥无望的刑期,使他觉得死刑也是一项不错的选择。

    但是他对死刑的接受,不是因为“罪有应得”,而是看作了自己的不幸和宿命。正如平井所言:“蛭川并没有把死刑视为刑罚,而是认为那是自己的命运。通过审判,他只看到自己命运的发展,所以根本不在意别人。……对他来说,事件已经过去,他只关心自己的命运。”

    对于蛭川来说,死刑的结果,确实并不没有让他产生悔改和歉意。既然有了极刑对自己进行惩罚,那么在“所为”与“所受”之间是平等的,“我杀了人”,“你们杀了我”,以命抵命,两不亏欠了。最后的蛭川,也并未把极刑看作是惩罚,而是作为逃离苦难和贫困的解脱。至此,兼具惩罚和警示目的的刑罚(关于刑罚,贝卡里亚认为,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比如死刑,而是刑罚的延续性。处死罪犯的场面尽管可怕,但只是暂时的。欲望促成人健忘,死刑已变成一场表演。观众所感受到的并不是法律所希望唤起的畏惧感,而是怜悯心。当怜悯感在观众心中超越了其他情感时,它的警示作用也便随之消失。),其意义又在何处呢?

    对于受害者家属遗族来说,被告者的死刑对他们又意味着什么?当时处于幸福巅峰、其乐融融的中原和小夜子一家,在失去爱女的瞬间坠入了痛苦的深渊,悲伤和愤怒笼罩着中原,也紧紧地攫取着小夜子的心灵,他们共同走向了为爱女复仇的道路。“如果不判死刑,那就让他赶快出狱,我会亲手杀了他。”“我也和你一起动手”。在一审判处蛭川无期徒刑后,中原禁不住要咆哮起来,小夜子甚至做出了“如果无法做出死刑判决,我就要在法院门前自我了断”的决定。他们再次携手奋斗,直到法院做出死刑判决为止。在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他们甚至还一致做出了以死抗议的决定,要在法院门前自焚,并唱《法兰希努之歌》。

    之后的二审结果如愿以偿,蛭川被判处死刑。但是他们的心情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原以为的大快人心、重获新生的预期并没有到来,到来的却是更加的失落和无助。之前,他们的目标就是为了等待死刑判决,当这个目标实现时,他们的生活却失重了。蛭川的死刑只是在形式上对爱美讨回了一个说法。但实际上,爱美不能复活,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得到任何东西,甚至失去了仇恨和愤怒的对象。失去爱女的痛苦,并没有因宣判罪犯死刑而有些微的减弱。更为不幸的是,为了避免触景生情,他们收藏起来之前的所有记忆,卖掉了原有的房子,甚至互相躲避,直至离婚……

    从国家意志看,所有的刑罚包括死刑都是为了惩治和震慑罪犯,伸张公正和正义。当然,也有预防和教化之目的。那么它是否可以达到它的这一目标呢?意大利法学家恩里科.菲利认为,其预防和威慑效果值得怀疑,因为“每一个犯罪的人,不是在犯罪时没有想到其他任何事情而只为突然的情感所左右,就是冷静地有预谋地实施其犯罪行为,而且他决定实施其犯罪行为完全不是根据死刑与终身监禁之间的含糊区别,而是只根据一种不受惩罚的愿望”,只要刑罚是含混和不确定的,他们就不会感到恐惧,而是屈服于一时的意念,屈服于犯罪的冲动。

    至此,也便更容易理解蛭川在度过漫长的十年牢狱生活,获得假释后,仍会盗窃杀人,这一方面说明了刑罚震慑和预防的无效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含混的法律及不确定的刑罚给他的侥幸。而蛭川最后到死,也没有真正反省。难怪平井会发出“死刑很无力”的感慨。

    但它是否能代表公平和正义呢?平井对此也提出疑问,由于任何一起事件都有很多故事和原因,不同的事件也会有不同的故事,如果不加区别的一律把凶手判处死刑,是不是真的好?因为这样的结局无法帮助任何人。的确,蛭川的死既没有让中原和小夜子获得救赎,更没有让他在刑罚中认罪自省,反而“两不相欠”的心理、摆脱困苦的超越以及对受害者家庭的无视,再一次刺伤遗族的心。更为吊诡的是,体现公共意志,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而自己却在做着同样的事:它以“法律”的名义堂而皇之、光明正大地杀人;它阻止公民去做杀人犯,却又合理合法地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犯去执行死刑。

    死刑并不能达到惩罚和救赎的疗效,刑罚也是如此。小夜子的调研笔记有着这样的记录:受刑人在出狱五年以内,再度回到监狱的比例将近五成。如果将范围缩小到杀人,有四成的凶手有过前科。如果只是关进监狱,根本无法矫正犯罪者的灵魂。

    她还发现,再犯的动机,几乎都是为了钱财,而且大部分都和初犯的内容相同,因为在出狱之后,有七成以上者找不到工作,他们毫无例外地面临着经济穷困的问题,即使是监狱里的更生制度也完全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的确,贫穷是肉体和灵魂最剧烈的毒药,被贫穷紧紧压迫着的人,会为了生存和活下去而会去寻找一切的可能,包括越轨和犯罪。

    回头再看蛭川:案发当天,居无定所的蛭川身无分文,前一天在公园长椅上睡了一夜。他已经两天没有进食了,正准备去附近的超市,看有没有试吃品。当他发现小夜子从房子里走出来后,他从院门进去,直接走过走廊,寻找厨房的位置――他想先找食物填饱肚子。贫穷和饥饿,也许才是一切不人道和反社会的最本质的毒瘤和根源。贫穷的土壤,很难盛开出爱和友谊的花朵。

    在这一意义上,刑罚是有缺憾甚至是无力的,它看重的是惩罚而不是更生,它关注的是肉体的训服而非灵魂的苏醒,它在意的是犯罪的事实和结果而轻视了他们为何犯罪。

    虽然监狱里有更生制度,也有教诲师,社会上也配置了身心科诊所,但它们无法更加耐心地去关注罪犯心灵无法愈合的疼痛。或者说,他们没有能力和义务去救助和跟踪刑满获释者的贫穷和无助。他们只是在履行一种职责或者是程序,成为国家这台精湛而细密机器上的一个中规中矩的零部件,机械而高效地运转。在某种程度上讲,他们的存在,不过是披着人道主义的衣饰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纵情表演的妓者。

    小夜子也在证实刑罚的这种缺憾和无力。她在采访中发现,患有偷窃瘾的女人超过七成罹患摄食障碍,应该将其视为一种精神疾病进行治疗,而不是刑罚。但恰恰相反,即使她们是在治疗期间再犯,也会被关进监狱,这将会导致治疗中断,而出狱之后会再度偷窃,形成毫无意义的恶性循环。

    并且,她指出,这种毫无意义的循环并非只存在于偷窃行为上,一旦犯罪,就会被关上一段时间,靠这种手段来防止犯罪无疑便是一种幻想,这种刑罚不过成为了政府逃避责任的一种工具。甚至,她把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指向了政府:与其说是蛭川杀害了女儿,不如说是政府杀害了女儿,是政府对死刑的虚伪地宽容,是更生委员会的流于形式,也是政府对罪犯出狱后衣食无着的无视和冷漠,造成了女儿的死。

    刑罚的十字架,成为了虚无的十字架。

    至此,东野并未就此止步,他仍在寻找超越这一局限/缺憾的可能,是否存在着另一种更有益的救赎。

    平井和中原已经触碰到了这一问题,在他们目睹了“死刑很无力”之后,他们也在努力思索着救赎的另一种可能,但仍找不到“正确答案”。

    东野借花惠之口,说出了这种可能:我先生用迄今为止的所有人生,弥补在二十一年前犯下的罪。他在我自杀的时候救下了我这个落魄的女人。小翔虽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却视为己出地养育他,还愿意照顾我的父亲。这一切都是我先生在赎罪。如果没有他,我和我的儿子都不会存在人世。或许二十一年他无奈夺走了一条生命,但他拯救了两条生命。

    而且,他作为医生还在拯救无数罹患疾病的儿童,他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如山一般地十字架,在赎他年轻时的罪。这种救赎,难道不比被关进监狱,但无法反省,无法弥补的虚无的十字架更有价值和意义吗?到底哪一种更有意义,东野没有给我们“标准答案”,但却会让我们反思现有的刑罚体制。

    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行体制,大多数人可能都是迷惘和困惑的。他们依赖它,但又不全信任它;他们诅咒它,但又穿透不了坚硬的墙;他们呼吁更加温情的解决之道,却又无处寻找。

    其实,刑罚只是处理复杂世界与人际关系的一种方式,但在意识形态和社会共识中,它却成为了唯一的方式。

    为此,这种方式虽然明显地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悖论,但人们仍然坚信:即使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是一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他在监狱里背负着。

    代表着公平和正义的、高高在上的法已经深入人心,谁都不愿去触碰这样“一个国家已经根深蒂固的荒谬原则所产生的致命而深远的后果。”

    的确,谬误好似无边的烟海,在这之上,漂浮着稀少的、混杂的、彼此远离的真理。东野在努力地拔开浮萍,去接近这一稀有的真理。灵魂的十字架可能比虚无的十字架会更有用,也更有益。但现行的忠于证据的刑法并不能真正触摸到人类的灵魂,它依然按照它所能够获得的“事实”定罪。幸好,野狗叼走了婴儿的尸骨,井口和史也免于起诉。

    如果,婴儿的尸骨还在呢?井口和史也又会面临怎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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