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里要开五次党代会,秘书长是个很要好的人,工作处处都想出彩,很想把党代会报告写好。秘书长说让我组织人员写报告,我说得满足点小条件。秘书长说你讲吧!我说买四台电脑,在濮阳宾馆开九间房。秘书长爽快地答应了。然后,一帮人聚在宾馆,奋战月余,拿出稿子。
在常委会上,领导们说这个稿子太平淡,没新意。散会以后,秘书长脸色很不好看,组织一帮写材料的人研究怎样改材料,让大家发言,鸦雀无声。我发言,说这个材料哪儿不行,哪儿不行。秘书长一听,大恼,拍着桌子吼,“张玉民,谁说这个材料不行,你不能说不行,不是你领着人写的吗?”我也不示弱,说我写的不错,是谁改的?无意中牵涉到高层领导,他拿起一把椅子朝向我砸,于是乱作一团。
气氛稍平定以后,秘书长说:“张玉民,你有什么意见、建议,只管提,采纳不采纳,就看某某的胸怀了!”随后,我就被排除在外了。党代会结束后不久,就被调到市委宣传部任副部长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明升暗降”。
在这当中,另有一段儿小插曲儿。下午三点半的常委会,三点前我去了书记办公室,我把写好的4页内容,递给书记,并说这些内容供他总结时参考。事后才知道,散会后,主管领导到书记办公室,问书记他的总结发言,是不是张玉民让他那样说的。书记回答说不是!“英雄所见略同”的事儿,总是经常发生的。
后来,我从不承认市五次党代会报告起草有我的参与。建市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中,只有四次党代会报告第三部分“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是我单独起草的。这些内容,在二十多年以后的今天,仍然令我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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