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是保健品的坚决反对者,因为保健品的定义就不明确,给存心不良想发大财的人就下了很大的灰色空间。
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我们先看一下这个定义,“具有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这个定义太宽泛,没有实际的约束力,这个标准就是没有标准,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基本都符合这个标准。
再看后面的限制“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我们知道每一个疾病都有很多共同的症状,不同疾病的很多症状也是共通的,所以目前保健品多数宣传可以缓解改善症状,比如强身健体、缓解疼痛等等,这就好比是“万能药”,什么都能治。
保健品的定义试图在食品和药品之间给出一个解释,但是又没有明确的标准。
事实上,从目前现状来说,保健品也只是具有我们自己特色的产物,就和“博士后”这个称呼一样,显得非常的高端大气,其实只是商业和学术的虚假繁荣,最后沦为利益的牺牲品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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