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在26岁的年纪还喜欢上一个人。
可事实是,我喜欢他。喜欢看他笑,喜欢他的性格,喜欢他认真工作时的样子,喜欢他健身时淋漓的汗,也喜欢他年轻充满朝气的身体。他整个人都是闪闪发光的。
像青涩时的爱慕一样,不是所有喜欢都会有令人欢喜结局。
兜兜转转,在他身边呆了一年的时间。努力的改变自己去取悦他。不出去吃饭,因为他觉得浪费;早上努力起床,不再磨叽浪费时间;连菜都没切过,现在也可以去厨房捣鼓出一桌子菜来。
看起来很好,他也要带我回家。我却犹豫了。
终也发现再多喜欢,抵不过你加班深夜回家独自一人走夜路的恐惧,抵不过你从不能迟到几分钟的苛责,抵不过他看你流泪的置身事外,抵不过他不过节不送礼物不带你去看电影吃饭的吝啬。
总以为喜欢能胜过一切,却忘记我们早已不是十六岁。他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至于你需要的,他从来没关心过。
他也是在乎的吧?不然不会为了你跟上一任相亲对象断了联系。感激,只是最可笑的从他们相识到相恋,我们从没分开罢了。
委屈许多,真正写的时候却写不出来。当然啦,花许多光阴去讨好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也不是什么值得写写的事。
节前的晚上他说,这次回家又要去相亲了。心里平静没有涟漪。还好弄清楚自己存在的意义。
只是不知道怎么去忘记400多日夜的相拥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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