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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关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3种专业解读

劳动合同期满后,关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3种专业解读

作者: 点跃在线 | 来源:发表于2019-02-22 18:42 被阅读49次

    我们都知道告别过去的铁饭碗时代后,我们目前的劳动关系是用劳动合同来维系的。一般情况下合同中定有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以及合约期限等内容。劳动合同是以维护双方利益,平衡二者关系而存在的。

    一般首次签定劳动合同是3年,然后是5年或10年,达到一定要求后续约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案例分析

    张小姐毕业后在北京一家服装公司做销售,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天合同期满后后,由于张小姐一直业绩平平,没什么上进心,公司不愿续签劳动合同、以合约到期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

    张小姐对此感到不满,感觉自己并没有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形。这种以合约到期为由让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你怎么看?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3种情况分析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主要有以下3种处理方式:

    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

    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且无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事由的,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主张用人单位依据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规范流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想续约的话,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降低标准来提出续约请求,而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约的话,则得不到补偿金和失业金。

    因此作为员工,一定要了解点劳动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任单位看到摆布。以为员工不懂法律,就想以合约到期不续约这样的方式“辞退”老员工,并以此来躲避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实上这是违法行,是要受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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